在保险期间,若被保险人不幸身故,正确的叙述包括:保险公司将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支付相应的身故保险金,以帮助被保险人家庭应对经济困难。受益人可提出理赔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以获取保险金。具体的保险责任和赔付标准需根据保险合同条款来确定。
B. 当被保险人身故,年龄满38岁,已支付保费总计为12万,期末账户价值累积至12万四千多元时,身故给付金的数额应为十六万八千元,此选项中的期末账户价值与已交保费数额可能存在不匹配的情况,需要核实准确性。
C. 当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满38岁,已缴纳保费总计为十二万,期末账户价值为十二万四千五百三十元,受益人将获得期末账户价值的全额退款作为身故给付金。
D. 当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满六十五岁高龄,已缴纳保费总计为十二万,期末账户价值增至十六万八千四百五十三元,身故给付金的数额应为十四万四千元,考虑到年龄因素可能对保险条款产生影响,请仔细阅读相关保险合同条款以获取准确信息。
仅供参考,具体的保险条款和给付金额应以保险合同为准,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解释,请咨询专业的保险顾问或相关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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