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降低80岁以上老人医疗保险费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的公开答复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结果,针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045号建议,关于降低80周岁以上老人医疗保险收费标准的建议,政府做出了回应。经过研究和考虑,政府认为降低高龄老人的医疗保险收费标准是一项惠民政策,正在积极探讨和制定相关政策措施,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权益和福利。

您所提出的关于降低80周岁以上老人医疗保险收费标准的建议,我们已经收到并予以关注,在此,向您详细解释关于医疗保险收费标准的现行情况。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自建立以来,一直采取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筹资模式,并根据年度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我们已健全稳健可持续的筹资运行机制,非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以个人缴费为主,政府按规定进行补助,缴费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紧密挂钩。

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2022年,全省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40元,实际人均财政补助达772元,个人缴费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350元,值得注意的是,政府财政资金投入远大于个人缴费,是居民医保基金筹集的主要来源。

对于个人缴费确有困难的群众,我们全面落实资助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80周岁以上老人,可按规定享受个人缴费资助政策,我们还建立了防范因病致贫返贫的长效监测机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关于您提到的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逐年提高的情况,这主要是由于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人民群众对医疗保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确保居民医保制度稳定可持续运行,满足收支平衡的需要,筹资标准确实在逐年提高。

针对老年居民缴费不方便等问题,我们一直在努力优化服务,参保人员可以选择通过江苏税务APP、江苏医保云APP、微信小程序、支付宝等在线缴费方式,我们致力于打造“15分钟医保服务圈”,参保人员可以前往就近的医保便民服务点进行咨询办理,或者由当地村(社区)网格员上门指导其缴费。

关于居民医保筹资方面的建议,我们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研究优化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结构,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和基金收支平衡相适应的筹资机制,以促进制度稳健可持续运行。

在此过程中,我们将充分考虑老年人的特殊需求和实际情况,努力提供更加便捷、人性化的服务,也欢迎您继续对医疗保障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再次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针对您提出的降低80周岁以上老人医疗保险收费标准的建议,我们将积极向相关部门反映并争取优化政策,我们将充分考虑老年人的生活状况和医疗需求,努力寻求降低其医疗保险负担的途径,可能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进一步加大政府补助力度、优化资助结构、推出专门针对高龄老人的医疗保险产品等,我们将持续跟进并反馈进展情况,以确保政策能够更好地惠及广大老年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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