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盛世传家终身寿险条款详解

国寿盛世传家终身寿险是一款提供终身保障的寿险产品,旨在为客户提供全面的家庭经济保障和财富传承规划。该产品具有灵活的保险期限和多样化的保障范围,涵盖身故保障、意外伤害保障等。该寿险产品还具备投资增值功能,帮助客户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国寿盛世传家终身寿险是一款值得信赖的保险产品,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保障和财富增值服务。具体条款请详询保险公司或代理人。

一、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若被保险人身故,合同将终止,保险公司将按照身故当时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与合同现金价值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二、自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身故,保险公司将按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若因其他情形身故,保险公司将按照以下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

1、若被保险人在年满四十一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保险公司将按身故当时的合同身故保险金额、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60%与合同现金价值三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2、若被保险人在年满四十一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至年满六十一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保险公司将按合同约定的比例(如140%)结合合同现金价值给付保险金。

3、若被保险人在年满六十一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身故,保险公司将按合同约定的比例(如120%)结合合同现金价值给付保险金。

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

一、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若因疾病导致身体高度残疾,合同将终止,保险公司将按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

二、对于其他情形导致的身体高度残疾,保险公司将按照以下约定给付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

1、若在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体高度残疾,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结合合同现金价值给付保险金。

2、若在特定的年龄段(如十八周岁至四十一周岁)身体高度残疾,保险公司将按更高的比例(如160%)结合合同现金价值给付保险金。

3、在其他年龄段(如四十一周岁至六十一周岁)的身体高度残疾,保险公司将按照约定的比例(如140%)结合合同现金价值给付保险金。

4、对于年满六十一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的身体高度残疾,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的较低比例(如120%)结合合同现金价值给付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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