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7月1日起,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可抵扣个税。这一政策将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个人带来实实在在的税收优惠,鼓励更多人积极参与健康保险,提高个人健康保障水平。此举有助于促进健康保险市场的发展,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为民众的健康保驾护航。
日前,财政部、税务总局和保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自7月1日起,购买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可以抵扣个税!这一政策对于广大民众来说无疑是一项福利。
这项政策适用于哪些人呢?根据通知规定,适用商业健康保险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主要是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以及其他特定类型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经营者,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连续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为同一单位提供劳务而取得的所得。
可以抵扣多少钱呢?通知指出,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可以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具体的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即200元/月,如果单位统一组织为员工购买或者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购买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单位负担部分应实名计入个人工资薪金明细清单,并视同个人购买,从购买产品次月起,可以在不超过200元/月的标准内按月扣除,如果一年内保费金额超过2400元的部分,则不得进行税前扣除,值得注意的是,这项政策的实施相当于个税起征点提高了200元。
这项政策到底可以为您节省多少钱呢?以月薪5000的小张为例,如果他购买了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那么他每个月可以享受到200元的税前扣除优惠,从而减轻个税负担。
至于哪些保险产品可以使用这项政策,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是指保险公司参照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产品指引框架及示范条款开发的健康保险产品,这些产品通常采取万能险方式,包含医疗保险和个人账户积累两项责任,并且针对16周岁以上、未满法定退休年龄的纳税人群,保险公司不得因被保险人既往病史拒保,并保证续保,医疗保险保障责任范围包括被保险人医保所在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的自付费用及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外的费用。
这项政策的实施将有助于鼓励更多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提高个人的健康保障水平,同时减轻个税负担,对于广大民众来说,这无疑是一项实实在在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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