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福泽安康两全保险条款

摘要:平安福泽安康两全保险条款涵盖个人保障与健康保障,旨在提供全面的保险服务。该保险包括生存保险金给付、身故保险金给付以及满期给付等条款,旨在为投保人的生命安全与健康提供全方位保障。具体保障范围、理赔条件等详见保险条款。投保前应详细阅读并理解相关条款,确保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

平安福泽安康两全保险条款详解

平安福泽安康两全保险是一款综合性保险产品,旨在为保险人提供全面的保障,涵盖寿险、重疾险、意外伤害险等多个方面,本保险条款将详细介绍该产品的保障范围、保险费用、合同解除与退保、赔偿与给付等内容。

保险条款概述

1、保险对象:年龄在18岁至60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保险期限:根据投保时约定的保险期限,通常为10年、20年或终身。

3、投保方式:个人投保或团体投保。

4、保险费用:根据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职业风险等因素确定,具体金额以保险合同为准。

保障范围

1、寿险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导致身故,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

2、重疾险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经医院确诊罹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3、意外伤害险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伤害导致身体受伤或残疾,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或意外医疗保险金。

保险费用及支付方式

1、保险费用根据被保险人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金额以保险合同为准。

2、支付方式:保险费用可采用年缴、半年缴、季缴或一次性缴纳等方式,具体支付方式以保险合同为准。

合同解除与退保

1、保险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保险人可在合同有效期内申请解除合同。

2、合同解除后,保险公司将根据合同约定退还未到期保险费。

3、若被保险人申请退保,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保险公司将在收到材料后一定期限内完成退保手续。

赔偿与给付

1、寿险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保险合同终止。

2、重疾险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经医院确诊罹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若治愈后保险合同继续有效,否则保险合同终止。

3、意外伤害险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伤害导致身体受伤或残疾,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或意外医疗保险金,若受伤后保险合同继续有效,否则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4、赔偿与给付的具体金额以保险合同为准,保险公司将在收到完整理赔材料后一定期限内完成赔付。

免责条款

1、本保险合同不承担以下责任:投保人的欺诈行为、战争、核辐射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损失。

2、具体免责条款以保险合同为准,投保人在签订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并了解相关免责条款。

其他条款

1、本保险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本保险合同为中文文本,具有法律效力。

3、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可协商修改保险合同内容,修改后的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约定。

4、如有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平安福泽安康两全保险是一款全面的保险产品,为保险人提供寿险、重疾险、意外伤害险等多重保障,投保人在购买前应详细了解保险条款,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希望本保险条款能够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平安福泽安康两全保险,为您和家人的未来提供全面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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