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爱相随定期寿险条款摘要:该险种为定期寿险,提供特定保障期限内的生命保障。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间内不幸身故,将给予指定的受益人相应的保险金。条款明确规定了保险期限、保险金额、保费缴纳方式及责任免除情况。具体条款以保险合同为准,投保人需仔细阅读并理解接受。
泰康爱相随定期寿险条款详解
泰康爱相随定期寿险是一款为家庭和个人提供全面风险保障的保险产品,本条款旨在明确保险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保险合同的公平性和合法性,本文将详细解读泰康爱相随定期寿险的条款内容,帮助您更好地了解该产品的保障范围和投保须知。
保险合同的构成
泰康爱相随定期寿险保险合同由保险单、投保单、健康告知书、相关附加合同等构成,保险单是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详细列明了保险合同的基本信息,如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金额、保险期间等。
保险责任
1、身故保障: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导致身故,保险公司将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
2、生存给付: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然生存,且未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理赔,保险公司将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给付生存保险金。
投保须知
1、投保范围:泰康爱相随定期寿险面向符合投保年龄要求的个人,投保年龄一般从出生满28天至60周岁不等。
2、投保程序:投保人需填写投保单,进行健康告知,并支付相应的保险费,保险公司将对投保人的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保险合同生效。
3、保险费支付:投保人应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费,如投保人未按时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将按照约定进行宽限期和合同解除等处理。
合同解除与终止
1、合同解除:投保人享有合同解除权,需在保险合同签订后一定时间内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合同解除后,保险公司将按照约定退还未到期保险费。
2、合同终止:保险合同可能在下列情况下终止:保险期间届满、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被保险人发生重大疾病理赔、保险公司依法解除保险合同等。
免责条款
泰康爱相随定期寿险合同中明确了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1、投保人的故意行为导致的损失;
2、战争、军事行动等不可抗力导致的损失;
3、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生效前已患有的重大疾病;
4、其他保险公司约定的不承担保险责任的情况。
健康告知与理赔申请
1、健康告知:投保人在投保时需如实填写健康告知书,对被保险人健康状况进行如实告知,如投保人故意隐瞒健康状况,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承担保险责任。
2、理赔申请: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需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程序提交理赔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保险公司将在收到完整理赔材料后一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并给付理赔款。
附加条款和特别约定
泰康爱相随定期寿险可能附加其他附加条款和特别约定,如投保人可根据需求选择附加重大疾病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附加条款和特别约定需经保险公司同意并在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
泰康爱相随定期寿险是一款全面的风险保障产品,为家庭和个人提供身故保障和生存给付,投保人在购买前应详细了解保险合同的构成、保险责任、投保须知、合同解除与终止、免责条款、健康告知与理赔申请以及附加条款和特别约定等内容,本文旨在为您提供泰康爱相随定期寿险的详细解读,帮助您更好地了解该产品的保障范围和投保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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