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加强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监管的通知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通知,强调加强和改进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监管。通知指出,要规范市场秩序,防范风险传导至金融体系,同时鼓励创新并优化服务。要求各相关机构强化风险管理,确保业务合规运营,并加强对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的监管力度。通知还鼓励机构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客户满意度。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通知,要求加强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监管,规范市场秩序,防范风险传导,鼓励创新优化服务,并要求机构加强风险管理,提升服务质量。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金融科技的发展,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迅速增长,为更好地规范业务操作、防范行业风险,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推动财险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金融监管总局决定加强和改进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的监管。

本通知所指的保险机构包括财产保险公司(含相互保险组织和互联网保险公司)及保险中介机构,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是指财产保险公司通过自营网络平台或委托保险中介机构在其自营网络平台销售财产保险产品、订立财产保险合同、提供财产保险服务的保险经营活动。

除符合一般条件外,财产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还需满足以下要求:最近连续四个季度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20%,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75%;最近连续四个季度的风险综合评级为B类及以上。

1、保险机构开展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应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和人民群众的本质要求,提升保险服务的便利性和可得性。

2、符合条件的财产保险公司可将业务经营区域拓展至未设立分公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

3、财产保险公司应建立保险合同批改、退保、理赔和投诉处理等全流程服务体系,确保金融消费者的权益。

4、开展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的财产保险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提供清晰明了的操作界面,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财产保险公司应按照规定加强业务风险管理,积极运用科技手段,建立健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搭建全面化、动态化、智能化的风险管理体系,核心风控应确保独立有效,不得将核心业务环节完全委托给合作机构。

与财产保险公司开展合作的保险中介机构,应提供保险业务核心信息,如客户信息、风控数据以及反洗钱数据等。

财产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应坚持合规审慎经营,加强数据安全保护,选择合作对象时应审慎选择,建立合作对象准入和退出机制,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收集、处理及使用个人信息。

保险中介机构开展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相关中介业务应满足以下条件: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应为全国性机构;具有三年以上财产保险业务经营经验;销售管理、保单管理、客户服务等信息系统完备等。

财产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分支机构或线下合作机构提供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落地服务,对于落地服务,财产保险公司应明确授权范围,加强服务过程管理和服务质量管理,确保线上线下服务有机融合。

财产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应制定明确的战略,具备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内控管理体系,设立明确的互联网财产保险管理部门,并建立相关机制。

十一、监管措施与整改

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将实施日常监测与监管,对于不符合经营条件或存在风险问题的保险机构,可责令其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可依法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十二、过渡安排与违规处理

对于已经开展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的财产保险公司给予过渡期,于2024年12月31日前全面符合本通知各项要求,违反本通知规定的,将依法处理。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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