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人寿金满盈两全保险(分红型)详细条款解析

阳光人寿金满盈两全保险(分红型)是一款综合性寿险产品,提供身故保障和满期给付双重保障,同时享有分红收益。该保险产品旨在为客户提供全面的保障和长期稳定的收益。其条款包括保险责任、保险期限、保险费用、分红政策、解除和终止等内容。客户在投保前应详细阅读条款,了解保险产品的各项规定和特点,以便做出明智的决策。该保险产品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保障和理财方案,旨在满足客户的长期保障和财富增值需求。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将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将按照以下方式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具体给付方式如下:

(1)若被保险人在未满18周岁时身故,我们将支付身故保险金,取其金额为以下两者中的较大值:

1、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

2、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2)若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含)但未满41周岁时身故,我们将按照以下两者中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的160%;

2、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3)若被保险人在年满41周岁(含)但未满61周岁时身故,我们将按照以下两者中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的140%;

2、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累计已交保险费将以年交方式计算,即已经过的保单年度数(交费期满后为交费年数)乘以按本合同约定确定的年交保险费。

(4)若被保险人在年满61周岁(含)及以上时身故,我们将按照以下两者中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的120%;

2、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年交保险费”是指按本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时的基本保险金额及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确定的年交保险费。

关于满期保险金的给付,我们将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相应的金额和条件,若被保险人在合同期满时仍存活,且符合满期保险金的给付条件,我们将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满期保险金,具体金额将依据保险条款和投保时的约定来确定。

保险责任条款的具体解释和细节,请以合同条款为准,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向保险公司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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