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关于团体意外险理赔遭遇难题,是否是因为明亚保险经纪的错,存在争议。需要深入探究背后的原因,究竟是哪些因素导致了理赔的困扰。需要进一步调查和分析,以明确责任和解决方案。
关于明亚保险经纪与南通开发区升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之间的保险经纪合同纠纷引起了广泛关注,事件的核心是团体意外险的理赔问题,涉及到保险条款的差异以及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争议。
明亚保险经纪作为保险中介,为南通升阳公司向人保南京市城南支公司投保了一份团体意外险,在理赔过程中,出现了保险条款版本不一致的问题,南通升阳公司认为他们购买的是《附加人身保险伤残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调整保险A条款(2009版)》,而实际上他们获得的是《附加人身保险伤残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调整保险A条款》,两者的赔付比例存在显著差异,导致南通升阳公司在理赔时面临巨大损失。
明亚保险经纪对此表示,他们只是中介,保险合同内容及条款是由南通升阳和人保南京市城南支公司决定的,他们并无核保及承保的权利,对于保险条款版本不一致的问题,他们主张以保单正本为准,并认为不存在过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人保南京市城南支公司则认为,他们已经按照保险合同进行了赔付,不存在任何损失,对于保险条款的问题,他们认为已经由法院生效判决确认,应适用保险单上的条款。
法院最终认为,虽然明亚保险经纪作为中介在投保过程中起到了桥梁作用,但并未与南通升阳公司签订书面中介合同,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无约定,根据《保险法》的规定,明亚保险经纪只有在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而本案中,南通升阳公司主张明亚保险经纪存在过错的证据不足,其诉讼请求无法得到法院支持,明亚保险经纪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这起保险经纪合同纠纷案件揭示了保险购买过程中的一些重要问题,作为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需要仔细核对保险条款,确保所购买的保险产品符合自身需求,对于保险中介的选择也需要谨慎,了解其职责和权利,以免在出现问题时陷入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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