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提供多种儿童险种,旨在保障儿童健康成长和家庭安全。这些险种包括重疾险、医疗险、意外险等,为孩子们提供全面的健康保障和人身安全保护。通过购买这些险种,家长可以为孩子未来的教育、医疗等方面做好充分准备,确保孩子在面对突发情况时能够得到及时的经济支持和保障。这些险种具有灵活多样的保障计划,可以根据家庭的具体需求和预算进行选择,为孩子的未来保驾护航。
国寿鸿运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详解
一、保险合同构成
国寿鸿运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合同由以下部分构成:保险单、国寿鸿运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利益条款、个人保险基本条款、现金价值表、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和其他书面协议。
二、投保范围
本保险面向出生三十日以上、十四周岁以下的身体健康者,由其父母作为投保人进行投保。
三、保险期间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二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我们推荐您在为孩子选择保险时,优先考虑重大疾病保险,以全面保障孩子的健康。
四、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的50%给付成人保险金。
2、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二十二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的50%给付创业保险金。
3、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二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的50%给付婚嫁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4、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后至其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自其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至本合同保险期满前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五、责任免除
因以下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被保险人在本合同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
7、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8、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六、红利事项
每年,在符合保险监管机构规定的前提下,本公司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若被保险人享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分配给投保人,投保人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处理方式:现金领取或累积生息,若投保人在投保时没有选定处理方式,本公司按累积生息方式办理,本合同在效力中止期间不享有公司红利的分配。
七、保险费
保险费的交付方式分为趸交、年交和月交三种,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
八、保险金申请所需证明和资料
申请保险金时,需提供的证明和资料包括:保险单、申请人法定身份证明、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书、户籍注销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
九、附则与释义
本合同基本条款与本合同利益条款相抵触的,以本合同利益条款为准,文中涉及的术语释义如毒品、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无有效行驶证、机动车、战争、军事冲突、暴乱等均有明确界定。
为国寿鸿运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的详细条款解释,希望对您了解此保险产品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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