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启动

摘要:2023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正式开始投保。这项保险为老年人提供额外的安全保障,以应对日常生活中可能发生的意外。老年人可以通过投保此保险,减轻因意外伤害带来的经济压力,保障其生活品质。这一举措体现了对老年人的关爱和保护,有助于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社会福利水平。

年满50周岁及以上、身体健康的老年人可作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但住院一个月以上、卧床三个月以上、有精神障碍人员和经医院确诊已罹患重大疾病的老年人不能参保。

保险期限为一年,自保单生效日零时起至保单结束日二十四时止。

(一)意外住院津贴:免赔天数为两天(扣除入院、出院的两天),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在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住院日定额给付金额50元乘以给付天数给付意外伤害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金,给付日数等于实际住院日数减去入院及出院的两天,若被保险人本次住院治疗与前次住院原因相同,并且前次出院与本次入院间隔不超过三十日,则视为同一次住院,本公司对被保险人每次住院的给付日数以九十日为限;对于多次住院的情况,本公司累计给付日数以一百八十日为限。

(二)意外伤害保险责任

1、意外身故赔付规则: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本合同终止,并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该保险金为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扣除已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后的余额。

2、意外伤残赔付规则: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体伤残的,将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JR/T 0083—2013)确定的伤残程度及其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按本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乘以该处伤残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当同一保险事故导致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时,本公司仅按其中一处的伤残等级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具体规则详见保险条款,本公司给付的意外身故、意外伤残保险金之和以人民币两万元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上述各项保险金之和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时,本合同终止。

(三)未尽事宜详见《国寿银龄安康综合意外伤害保险(A款)利益条款》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短期保险基本条款》。

以下情形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或伤残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意外伤残保险金的责任:猝死;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除非无民事行为能力时);被保险人斗殴、醉酒、服用或吸食毒品;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或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等,被保险人参加高风险活动、精神和行为障碍、战争、核辐射等也会导致责任免除,发生以上任何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具体责任免除事项详见保险条款。

申请人应根据申请赔付类别提供以下材料: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致残的相关证明和资料;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致住院诊疗的理赔申请材料;委托办理保险索赔的相关资料;以及理赔方式的选择和报案电话等详细信息。

购买渠道为所在街道/社区/乡镇/居委会/小组,购买方式包括线下投保和微信扫描所在地区收费二维码进行微信投保。

中国人寿各公司营业网点均可理赔,还提供手机APP、微信小程序、微信公众号等线上理赔方式,以便为您提供更全面的保险服务。

全国统一报案电话为95519,在元江县,可根据所在地区选择相应的服务人员联系方式进行报案,识别下方二维码投保时,请务必按照居住地或户籍地选择相应的二维码投保,以免发生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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