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关爱专家短期重疾(推广版)团体疾病保险是一款面向团体的健康保险产品,旨在为员工提供重疾保障。该保险覆盖多种重大疾病,并提供短期保障,帮助企业和员工共同应对潜在的健康风险。通过购买此保险,企业可以为员工提供额外的健康保障,减轻因重大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增强员工的健康保障意识和安全感。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爱专家短期重疾(推广版)团体疾病保险责任条款
1、保险金额
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与本公司共同约定,并在保险单中明确载明,一旦保险金额确定,保险期间内不得变更。
2、保险责任
本合同保险期间为一年,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对于重大疾病保险金,自本公司对被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之日起,因意外伤害原因或90天后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其它原因(续保时,自本公司对被保险人承担续保保险责任之日起),被保险人初次发生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本公司按照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合同效力终止,若被保险人在本公司承担保险责任之日起90天内(续保除外)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其它原因发生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本公司按投保人已为该被保险人交纳的保险费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合同效力终止。
3、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疾病、达到疾病状态或进行手术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拒捕;
(3)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由上述情况导致被保险人发生本合同约定重大疾病的,对该被保险人合同效力终止,本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未满期净保费。
1、被保险人变动
若需增加被保险人时,投保人应书面通知本公司,经审核同意并收取相应保险费后,本公司按约定的日期开始承担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若因离职等原因,投保人需为部分被保险人办理退保时,应书面通知本公司,相关被保险人资格自通知到达之日起丧失,若投保人要求的退保日期在通知到达日之后,则相关被保险人资格自该退保日零时起丧失,本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相关被保险人的未满期净保费,若被保险人已发生本合同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投保人不得为其办理退保,本合同的被保险人总数小于八人,或低于有参加保险资格人数的百分之七十五时,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
2、保险金申请资料
申请人应提供下列资料,本公司有权保留申请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此处省略了具体资料)
四、专科医生及重大疾病相关释义 ……(此处省略了专科医生和重大疾病的具体释义和解释)
条款构成保险合同的保险条款部分,旨在明确保险责任和权益,保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希望各位投保人和被保险人能够充分了解并理解这些条款,以便在需要时能够及时得到保障。
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条款应以保险合同为准,如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保险公司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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