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鑫享事诚(庆典版)两全保险》延长保险责任扩展的公告。公告指出,为提供更全面的保障,公司决定扩展该保险产品的保险责任,为客户提供更广泛的保障范围。此次扩展涉及多方面保障项目,旨在满足客户多样化的保险需求。公司呼吁客户关注并了解此次扩展的详细内容,以便更好地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
自新冠疫情爆发以来,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度重视,迅速响应,积极发挥保险保障作用,为了更好地应对疫情发展,加强广大客户的保障力度,您所购买的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鑫享事诚(庆典版)两全保险》在原保险责任的基础上进行了扩展责任延长,具体细节如下:
一、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经认可的医院确诊感染了新型冠状病毒,且在感染后的180天内因此导致身故的,我们将按照意外身故保险金责任进行赔付。
二、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导致全残(全残标准参照《鑫享事诚(庆典版)两全保险条款》),我们将按照意外全残保险金责任进行赔付。
本公告将覆盖所有持有《鑫享事诚(庆典版)两全保险》有效保单的客户,适用于在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出险的理赔案件处理。
在保险产品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之前,如果被保险人存在以下情况,我们将不承担此次扩展责任:
1、被保险人已经医院确诊患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新型冠状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2、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尚在医学隔离或医学观察中。
关于本公告的相关释义如下:
1、新型冠状病毒:指世界卫生组织(WHO)命名的“2019新型冠状病毒”(简称:2019-nCoV)。
2、医院:指国家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具备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资质的各级医疗救治定点医院。
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及新型冠状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定义:按照国卫办疾控函﹝2020﹞229号《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或其后更新的最新版本执行。
如果您对此有任何疑问,欢迎联系您的保险代理人,或者拨打我们的客户服务电话95500进行咨询,您也可以登录太平洋寿险官微或太平洋保险APP,我们的智能客服将为您提供在线支持。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始终与您携手共进,为您和家人提供全面的保障,我们始终关注您的需求,致力于为您提供最优质的保险产品和服务。
2021年4月1日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