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人寿四川分公司青羊支公司,变更与终止保单引发争议

太平人寿四川分公司青羊支公司存在私自变更和终止保险合同的行为。该公司未经客户同意,擅自更改保险合同内容或提前终止合同,严重侵犯了客户的权益。这一行为涉嫌违反相关法规,损害消费者权益,引发社会关注。对于此事,相关部门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摘要字数控制在100-200字左右。

在2009年5月23日,我在太平人寿的青羊支公司购买了保险,业务代表是张学军,当时,我购买了两份太平福禄双至终身寿险(分红型),并附加了太平真爱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和太平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太平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至今已缴费11年,累计保费金额为人民币127,015元,其中包括人民币66,327.5元和人民币60,687.5元。

保险变更的困扰

在2021年4月,我惊讶地发现太平意外伤害保险已经被变更为太平爱相伴意外伤害保险(一般意外),并且太平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也被同时终止了,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这两个保险应该保障至被保险人65周岁,这样的变更和终止行为在未经我作为投保人同意的情况下发生,显然已经违反了合同规定,严重损害了我对太平人寿保险公司的信任。

我的要求

我强烈要求太平人寿保险公司青羊支公司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解除不当变更的保险合同。

2、退还我所支付的全部保费。

3、支付自缴费开始至今的资金利息。

我希望太平人寿保险公司能够正视这一问题,尽快给予我合理的解决方案,以恢复我对公司的信任,并保障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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