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红保险的红利主要来源于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承保风险与费用控制等方面的盈余。保险公司通过投资客户的保费资金获得的收益,在扣除相关成本和费用后,剩余的部分可以用于分配给分红保险客户,形成红利。如果保险公司的实际风险成本低于预估,也可能产生额外的盈余,这部分盈余也可能作为红利分配给分红保险客户。
分红保险是一种人寿保险,在获得人寿保险保障的同时,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生产的盈余,按照一定比例分配给保险单持有人。
红利分配方式
分红保险的红利来源于寿险公司的“三差收益”,即死差异、利差异和费差异,红利的分配方式主要有现金红利法和增额红利法,这两种盈余分配方法代表了不同的分配政策和红利理念,对保单资产份额、责任准备金以及寿险公司现金流量的影响也不同,从维护保单持有人的利益出发,寿险公司在制定和改变红利分配政策时应持十分审慎的态度,既要重视保单持有人的合理预期,贯彻诚信经营和红利分配的公平原则,又要充分考虑红利分配对公司未来红利水平、投资策略以及偿付能力的影响。
现金红利法:
采用现金红利法,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寿险公司首先根据当年度的业务盈余,由公司董事会考虑指定精算师的意见后决定当年度的可分配盈余,在现金红利法下,保单持有人可以选择将红利留存公司累计生息、以现金支取红利、抵扣下一期保费等方法支配现金红利,现金红利的选择比较灵活,满足了客户对红利的多种需求,对保险公司来说,现金红利增加了公司的现金流支出,减少了负债,减轻了寿险公司偿付能力的压力,这种分配政策较为透明,公司在市场压力下不得不将大部分盈余分配出去以保持较高的红利率吸引保单持有人,这部分资产不能被有效地利用,使寿险公司可投资资产减少,每年支付的红利会对寿险公司的现金流量产生较大压力。
增额红利法:
增额红利法以增加保单现有保额的形式分配红利,只有在发生保险事故、期满或退保时,保单持有人才能真正获得所分配的红利,增额红利由定期增额红利、特殊增额红利和末期红利三部分组成,增额红利法赋予寿险公司足够的灵活性对红利分配进行平滑,保持每年红利水平的平稳,并以末期红利进行最终调节,由于不存在现金红利流出压力,寿险公司可以增加长期资产的投资比例,增加了分红基金的投资收益,提升了保单持有人的红利收入,在增额红利法下,保单持有人处理红利的唯一选择是增加保单的保险余额,并且只有在保单期满或终止时才能获得红利收入,丧失了红利的支配权,增额红利的分配政策缺乏透明度。
除此之外还有保费分红(现金价值分红)和保额分红两种常见的红利计算基础:前者以客户已交付的保费或现金价值为计算基础进行分红;后者则以客户投保的保额为计算基础进行分红,这两种方式下的分红方式也有所不同,目前大多数保险公司选择前者作为分红方式,另外还分为美式分红和英式分红两种类型,其中美式分红是以现金价值为计算基础的现金分红;英式分红是以现金价值为计算基础的增额分红,为了避免在不同年份之间红利的波动较大,保险公司一般会平滑不同年份之间的红利分配,购买分红险的客户在获得身故保障和生存金返还的同时,还可以分享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果,分红险的可分配盈余来源于保险公司假设与实际在死亡率、投资收益率和费用率等方面的差异,目前中国保监会规定保险公司每年至少应将分红保险可分配盈余的70%分配给客户,目前国内大多数保险公司采取现金红利方式分配盈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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