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生儿童办理指南摘要:,,本指南旨在为北京市的学生儿童提供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办理流程。该保险旨在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医疗保障,确保其在突发疾病时能够得到及时救治。办理流程包括了解参保条件、准备相关证件、前往指定地点办理手续等步骤。家长需关注并了解具体流程,以确保学生顺利参保,享受医疗保险带来的保障。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就读的本市户籍在校学生,以及非在校的本市户籍少年儿童(包括托幼机构的儿童、散居婴幼儿和其他年龄在16周岁以下非在校少年儿童),还包括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非在职非北京生源(含在京就读的港澳台大学生),且无其它基本医疗保障的学生(以下简称学生儿童),以及特定无其它基本医疗保障人员。
特定无其它基本医疗保障人员包括:
1、具有本市户籍在外省市、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就读的学生;
2、年满18周岁以下的初中往届生及22周岁以下的高中往届生;
3、父母一方有本市户籍的外埠户籍学生儿童;
4、经国家和市有关部门批准,在本市学校开设的内地民族班就读的学生,以及在北京西藏中学就读的学生;
5、非本市户籍的原北京知青子女、随军家属中的未成年子女;
6、在京博士后流动站在站研究人员的未成年子女、持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人员的随往子女;
7、在京接受义务教育的华侨子女、在京投资台商及其雇员(台胞)子女。
所需材料
参保材料需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本人照片、开户银行账号等,具体材料可与办理机构确认,对于未满一周岁的新生儿,需要提交亲属提交的本人户口簿、出生证明、新生儿电子照片等材料。
以下人员除提交本人电子照片外,还应当分别提交下列相关证件:
1、具有本市户籍在外省市、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就读且无基本医疗保障的学生,需提交本人户口簿、学校开具的就读证明和无基本医疗保障承诺书。
2、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初中往届生及年龄在22周岁以下的高中往届生,需提交本人户口簿、本年度中、高考的准考证和无基本医疗保障承诺书。
3、父母一方有本市户籍的外埠户籍学生儿童,需提交本人户口簿、出生证明和父(母)的北京市户口簿及其他相关材料。
办理地点与时间
1、在校学生由学校负责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2、非在校少年儿童可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保所进行办理。
关于参保时间:符合当年参保条件的人员自取得本市户籍或符合参保条件之日起90日内办理参保手续,未满一周岁的新生儿自取得户籍之日起90日内办理,而续保的时间为每年的特定时间段,如2023年11月15日至2024年1月31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时间则具体规定为每月的工作日特定时间段内,请关注每年的官方通知以获取最新信息。
费用及缴费方式
参保费用为375元,关于缴费方式,新参保和续保有不同的流程和要求,新参保需要建立缴费银行账户并存入至少一个年度的医保费;续保则可通过京通小程序、电子税务局缴费、银行APP缴费等多种方式进行缴费,具体请按照当年的官方通知操作,对于港澳台在京参保的学生儿童,需要开立家长的银行账户进行扣款,关于费用及缴费方式的最新信息,请关注官方渠道的通知,关于保障期,在规定时间内参保的人员自参保缴费的当月起享受保障待遇至当年年底;未及时参保的人员在办理参保手续后需等待三个月才能享受保障待遇,关于普通高等院校的定义及相关人员身份变化时的待遇享受情况也有详细说明,需要注意的是,已按《北京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不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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