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中的大病保险与商业重疾险,是否有必要双重保障?

摘要:社保中包含的大病保险虽然可以为人们提供一定的保障,但其覆盖面和赔付金额可能有限。商业重疾险则可以在确诊重大疾病时提供额外的经济支持,减轻个人负担。根据个人情况和需求,购买商业重疾险仍然是有必要的,以全面保障个人健康和经济安全。

相信许多朋友在学姐的科普讲解中,对基本医疗,也就是“医保”,已经耳熟能详了,医保几乎人人都有,在我们日常看病报销时,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一旦遭遇重大疾病,住院费用高昂,单靠基本医保来承担所有医药费显然是不现实的,这时,就需要它的“好兄弟”——大病医保来发挥作用了。

许多小伙伴可能对大病医保的具体内容存在疑惑:它是什么?主要保障哪些内容?与重疾险有何不同?下面,学姐将为大家一一解答。

大病医保是指在一个自然年度内,针对参保人超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给予一定经济补偿的医疗保障制度,其保障对象主要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及新农合参保人。

大病医保作为社保中医疗保险的一部分,是在城乡居民医保基础上的“再保险”,是对基本医疗保险的一种补充,在基本医保报销后,它能够对因患大病产生的高额医疗费用进行二次报销,进一步扩大保障作用。

大病保险主要在参保人因患大病产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发挥作用,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由于各地区政策不同,大病医疗保险包含的疾病没有统一规定,常见的保障范围包括恶性肿瘤治疗、重症尿毒症治疗、肾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以及精神类大病治疗等。

符合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按照当地规定的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以及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来报销,不过,有些地方所谓的“大病”并不是指特定病种,而是按照个人医疗花费金额来界定的,因此不同的地区会有不同的界定方式。

以北京为例,只有符合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的高额费用,才纳入北京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进行“二次报销”,无论是按费用来界定,还是按病种来界定,都必须符合“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以广州为例,其在城乡居民医保缴纳年度内,通过住院或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中,属于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所对应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全年累计超过一定金额的部分可报销50%以上,在一个医保年度内,大病保险资金累计支付的最高限额为12万元,但连续参保一定时间以上的参保人,最高支付限额会有所增加。

虽然大病医保和重疾险都是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手段,但它们属于不同的保险范畴,大病医保属于社会保险,具有保障性,不以盈利为目的;而重疾险则属于商业保险,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购买重疾险作为补充和预防的手段。

大病医保和重疾险在保障功能上是相互补充、相互依存的,虽然大病医保能够报销一部分高额医疗费用,但其报销额度有限,且存在诸多限制,而重疾险则能够一次性赔付保额,让我们更及时、全面地对抗疾病,即使有大病医保,购买商业重疾险仍然是有必要的,可以有效弥补医保的不足,缓解家庭的经济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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