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针对80岁以上重度失能老人的照护问题,商业保险界传来好消息。这些老人有望被纳入照护商业保险范围,以减轻家庭和社会的负担。关于申请条件,目前正在研究和制定中,未来有望为更多需要照护的老年人提供保险保障。这一举措体现了对老年群体的关爱与重视。
关于享受此项保险的具体条件,除了需要是广州市户籍、年满80周岁及以上、参加广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老人,还必须居住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并且已与规定的定点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他们需要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已达或预期将达六个月以上,且病情基本稳定,对于日常生活活动能力的评定,有一个具体的标准:Barthel指数评定量表不高于40分(含40分),或者经本市二级以上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诊断为痴呆症(中、重度)且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不高于60分(含60分)。
关于申请流程,符合条件的老年人需要通过定点服务机构提出待遇申请,并接受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评估结果有效期为一年,到期需要重新评估,当这些老年人入住医院并开始享受其他社会保险待遇时,定点服务机构会及时为他们办理高龄老年人照护商业保险待遇的暂停手续,出院后可继续享受保险待遇。
关于保险标准,对于基本生活照料费用和经核定的医疗护理费用,在扣除其他保障制度(社保、第三方资助等)已支付待遇后,居家护理和机构护理将分别按照85%和70%的比例予以支付,不设起付线,每人每月最高支付500元,对于符合长期照护服务项目清单的服务项目,照护机构在与失能人员结算时采取直接减免方式结算。
公众可以在9月18日之前,通过邮寄(广州市西湖路99号广州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电子邮件(邮箱地址:gzyfc@gz.gov.cn)或传真(传真号码:020-83364981)等方式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意见,本报道的见习记者是汪祥波。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