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国考行测中,关于保险的基本分类是一个重要考点。保险主要分为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两大类。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障项目,由国家主导并管理。商业保险则是由保险公司经营的,以盈利为目的的保险,包括人寿保险、财产保险等。了解这两大类保险的特点和区别,有助于考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保险知识。
保险可以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划分为多种类型。
一、根据保险标的的不同,保险可以分为人身保险、财产保险和责任保险。
1、人身保险:以人的生命、身体或健康为保险标的,解决因病、残、老、死造成的经济困难,包括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
2、财产保险:以物或其他财产利益为标的,广义上包括有形财产险和无形财产险,狭义上则指以有形财产物资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3、责任保险:以被保险人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或经过特别约定的合同责任为保险标的,主要包括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两种。
二、根据被保险人的不同,保险可以分为个人保险与团体保险(商务保险)。
1、个人保险:以个人或家庭的财产、生命、健康等为保险标的,包括个人面临的各种财产、生命和身体损失等。
2、团体保险(商务保险):投保人为集体,与保险人签订总合同,向集体成员提供保险,商务保险则主要以工厂、商店等经营单位的财产、责任等为保险标的,团体信用人寿保险是团体人寿保险的一种特殊形式。
三、根据保险实施形式的不同,保险可以分为强制保险与自愿保险。
1、强制保险:由国家颁布法令强制被保险人参加,其保险关系产生于国家或政府的法律效力,强制保险的实施方式包括限定保险对象和保险人,或者仅限定保险对象而由投保人自由选择保险人,其主要特征是全面性,即只要属于法律规定的保险对象,都必须参加该保险;统一性则体现在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的统一标准。
2、自愿保险:基于双方自愿协商,由当事人订立保险合同实现的保险,自愿保险的保险关系是当事人自由决定并合意后成立的合同关系,具体体现在投保人可以自由选择是否投保、保障范围等;保险人也有权决定是否承保及条件。
四、根据业务承保方式的不同,保险可以分为原保险与再保险。
1、原保险:保险人直接对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再保险:原保险人将其所承保的风险向其他保险人进行投保,共担风险,这是发生在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的保险行为。
五、根据保险性质的不同,保险可以分为商业保险、社会保险和政策保险三大类,这三类体现了不同的经济和社会目的。
1、商业保险:基于自愿原则,由双方自愿订立保险合同,投保人缴纳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当发生约定事件时,保险人履行赔偿或给付义务。
2、社会保险:国家通过立法为工资收入者及其家属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促进社会安定而举办的保险,主要包括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它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3、政策保险:政府为了特定政策目的而推出的保险产品,如农业保险等,以支持农业发展并降低农民风险,这类保险的规模和范围通常由政府决定并监管。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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