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妇发〔2021〕2号文件是关于开展2021年关爱女性健康保险服务工作的通知。通知旨在提高女性健康保障水平,推动女性健康保险事业的发展。文件要求各地妇联、保险公司等积极参与,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保险服务活动,为女性提供更加全面、优质的健康保障。该通知的发布将有助于增强女性的健康意识和保险意识,提高女性健康保障水平,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摘要结束。
各镇妇联、县直及各单位妇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与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签订的共同推进广西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战略合作协议以及全国妇联妇女发展部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关爱女性健康保险合作协议,为进一步改善我县广大妇女健康状况,加快推进我县女性健康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宾阳县妇女联合会、中国人寿保险宾阳支公司决定联合开展关爱女性健康保险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体现公益、投保自愿的原则,通过建立和完善政府支持、社会捐助、个人自费投保相结合的关爱女性健康保险制度,形成政府、社会、家庭和个人应对风险的合力,充分发挥村(居)委会、基层妇联组织对关爱女性健康保险工作的推动和组织作用,使关爱女性健康保险这一民生工程最大限度地惠及全县广大妇女群众。
目的与意义
通过实施关爱女性健康保险服务工作,提高广大妇女抵御健康风险的能力,避免因特定疾病导致的贫困,从而促进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
组织机构
为了有效推进2021年关爱女性健康保险服务工作的开展,成立宾阳县关爱女性健康保险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
(一)投保对象
年满16周岁至65周岁(含),身体健康且能正常工作或生活的女性,每位女性限投一份。
(二)保险期限
一年,自中国人寿宾阳支公司同意承保,收取约定保险费并签发保单的次日零时起至约定终止日二十四时止。
(三)承保方案与保险责任
包括等待期后的保险赔付、投保前未愈疾病的处理以及具体约定内容和免责范围等。
(四)投保方式
分为集中投保和分散投保两种方式。
参保目标
根据南宁市妇联与中国人寿南宁分公司的联合文件要求,宾阳县各镇、各村(社区)妇联需配合中国人寿宾阳支公司达成2021年关爱女性健康保险的指导任务目标。
工作步骤
包括启动阶段、承保阶段和总结阶段的具体工作安排。
工作要求
(一)提前谋划,共同推进
各级妇联要多做有益探索,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强与各部门及社会各组织的合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关爱女性健康保险的好处,营造全社会关爱女性健康的良好氛围。
(三)科技赋能,提升服务
加大科技手段在保险业务中的开发和运用,提高承保时效,方便群众。
(四)诚信服务,优化流程
在推行保险时,要坚持宣传引导与群众自愿投保的原则,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对被保险人及时开通绿色通道,优化简化服务流程。 落实协保员队伍打造工作 ,保障关爱女性健康保险的推广及后续服务。 协保员负责与保险公司专管人员做好对接沟通工作 ,形成辐射中心发动群众参加保险的模式。 保险公司专管人员定期与协保员沟通交流 ,指导和配合协保员开展工作。 附件:各镇妇联主席、业务经理联系电话 关于开展关爱女性健康保险服务工作的其他详细信息及附件内容 此件公开发布 宾阳县妇女联合会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宾阳支公司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印发 (盖章处应加盖相关单位公章) 关于附件的具体内容及相关细节可进一步补充和完善。 请注意通知的格式和内容的准确性以确保其正式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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