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一女子购买长城人寿分红险,投入10万元十年后本息数额出乎意料,让她震惊不已。经过长时间的回顾和反思,她意识到购买保险时未能充分了解保险产品的特点和风险,导致现在的局面。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时需谨慎理性,充分了解产品特性和风险,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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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前,河北的韩女士在邻居的推荐下,购买了长城人寿保险推出的“分红险”,当时代理人承诺,十年付费到期后可以取回全部本金和利息,并享受分红利润,仅仅七年后,韩女士发现实际情况与预期不符,她意识到可能被骗了。
2015年,住在河北沧州的韩女士通过邻居张某的介绍,购买了长城人寿保险公司的“长城鑫相随年金保险C款(分红型)”保险,被保人是她的儿子,该“分红险”保险期长达孩子80岁,旨在为孩子的一生提供保障,并承诺每年都有分红收益,在缴纳十年保险金后,可以一次性取出本金和利息。
韩女士当时被保险公司宣传的高利率和孩子未来的保障所吸引,再加上邻居也购买了同一款保险,使她觉得这款保险非常靠谱,她签署了合同并开始了保险金的缴纳。
由于合同年限较长,相关条例较多,韩女士在拿到合同时感到有些眼花缭乱,在张某的解释下,她了解了大概内容后签署了合同并缴纳了第一期保险金。
“分红险”的保险金以一年为单位进行缴纳,每年缴纳1万元,尽管金额较大,但韩女士认为与其带来的利润相比是划算的,她先期缴纳了5年共计五万元的保险金。
由于家庭因素的影响,韩女士的经济状况开始恶化,她一个人抚养孩子,无法保证及时缴纳保险金额,但出于对给孩子保障的考虑,她仍然坚持着。
2022年,韩女士贷款完成了第七年的保险金缴纳,当年年底,她的经济情况进一步恶化,连最后一点钱都拿不出来,距离可以一次性取出本息只剩下三年,韩女士打算和保险公司商量,一次性缴纳之后三年的本金,并提前取出本息以缓解当前的经济压力。
当她来到保险公司时,被告知合同规定不允许提前缴纳提前拿取,当她询问关于“分红险”的具体内容时,经理指出了合同中的两条规定,韩女士在阅读这些规定后,脸色大变,她意识到可能掉入了陷阱。
韩女士的故事将继续展开,揭示她如何与保险公司周旋,以及她最终是否能够成功取出她的保险金,请继续关注此事的后续报道。 (注:剩余39%未读内容最低订阅价格为0.32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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