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国考行测中,关于保险的基本分类是一个重要考点。保险主要分为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两大类。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障项目,由国家主导并管理。商业保险则是由保险公司经营的,以盈利为目的的保险,包括人寿保险、财产保险等。了解这两大类保险的特点和区别,有助于考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保险知识。
保险概述
保险,根据保险标的的不同,可分为人身保险、财产保险和责任保险。
(一)人身保险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身体或健康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为应对因病、残、老、死带来的经济困扰,人身保险进一步分为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
(二)财产保险
财产保险则是以物或其他财产利益为标的的保险,广义上,它涵盖了一切非人身保险业务,包括有形财产险和无形财产险,狭义上,它特指以有形财产物资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三)责任保险
责任保险则是以被保险人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或特定合同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主要包括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它属于广义的财产保险范畴。
按被保险人分类
保险也可根据被保险人的不同,分为个人保险与团体保险(商务保险)。
(一)个人保险
个人保险是以个人或家庭的财产、生命、健康等为保险标的的保险,涵盖个人或家庭面临的各类财产损失、生命健康风险及责任赔偿等损失。
(二)团体保险(商务保险)
团体保险则是为集体投保,团体与保险人签订总合同,为集体成员提供保险保障,其保费通常较个人保险低廉,多用于人身保险,商务保险则主要以工厂、商店等经营单位的财产、责任等为保险标的。
按保险实施形式分类
保险还可根据实施形式分为强制保险与自愿保险。
(一)强制保险
强制保险,又称法定保险,是由国家法律规定必须参加的保险,其保险关系并非基于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的合同,而是基于国家的法律效力,强制保险的实施方式及其特征在于其全面性和统一性。
(二)自愿保险
自愿保险,是基于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的自由协商而实现的保险,其保险关系是双方自由决定并合意达成的,在此形式下,投保人和保险人都有较大的自由度。
按业务承保方式分类
保险还可根据业务承保方式分为原保险与再保险。
(一)原保险
原保险是保险人直接对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二)再保险
再保险则是原保险人将其所承保的风险向其他保险人进行再投保,共担风险,这发生在保险人之间,可视为“保险人的保险”。
按保险性质分类
根据保险性质的不同,保险可分为商业保险、社会保险和政策性保险,商业保险是经济领域中的商品性关系;社会保险和政策性保险则体现非商品性关系,这三类保险的详细介绍如下: ……(此处省略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的详细描述部分,保留政策保险的补充内容)
5. 政策性保险:政策性是指国家或政府为了某种特定的政策目的而推动的险种,如农业险等,政策性保险的保费和赔付标准往往受到政府的直接干预或补贴支持,此类保险的推出旨在支持特定行业或群体的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平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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