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工作的通告

通知摘要:,,关于2024学年全市中小学及幼儿园学生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工作的通知强调,为确保学生安全,全市中小学及幼儿园应积极开展学生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工作。通知要求各学校高度重视,确保每位学生都能得到保障,同时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学生及家长对保险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共同为学生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学习环境。

各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市直属学校,民办学校:

为了做好全市学生(幼儿)意外伤害保险及监护人责任险(以下简称“双险”)的投保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广泛宣传发动

办理学生“双险”,是关注民生、改善民生,惠及千家万户平安、健康和幸福的德政工程,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学生“双险”投保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在学生及家长中深入开展关于实施学生“双险”投保工作的意义、参保办法、参保学生的权利和义务等宣传教育,增强学生及家长参与保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保费及理赔标准

“双险”为非强制性保险,在尊重学生意愿的前提下,坚持家长自愿投保的原则,保费由学生家长承担,2024学年“双险”保费不变(中小学生保费每人每年120元,在园幼儿保费每人每年140元),保障提高,其中意外伤残保额有所上升,监护人责任保险赔偿金额累计最高20万元,具体理赔方案详见附件1。

保险周期

服务资格有效期暂定一年,即2024年9月1日0时至2025年8月31日24时。

准入服务保险机构

各保险机构在自愿接受市教育局规定标准的基础上,确认2024学年临海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双险”准入服务保险机构共XX家(具体准入名单见附件2),学校应根据区域服务网点情况、理赔服务能力等因素从这些准入服务保险机构中选择,并建议学校班子、家委会代表集体商定做好会议纪要,全市各学校(幼儿园)不得收取保险佣金,不得向保险公司报销经费,保险公司不得将佣金等返还给教师和学校。

各校要与各承保机构密切联系,协同配合,积极开展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扎实推进依法治校,创建“平安校园”,促进和谐校园建设,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附件:学生幼儿意外伤害保险+监护人责任保险方案;2024学年临海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双险”准入服务保险机构名单。

临海市教育局

XXXX年XX月XX日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