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防癌险优享版提供全面的保障责任,旨在帮助个人抵御癌症风险。该产品提供多种保障项目,包括癌症诊断、手术费用、住院费用、康复费用以及可能因癌症导致的收入损失等。优享版还注重客户的个性化需求,提供灵活的保障选择和额外的增值服务。中国人寿防癌险优享版是一款全面覆盖癌症风险的保险产品,为个人健康保驾护航。摘要字数控制在100-200字以内。
癌症确诊保险金
自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年内,若被保险人因首次发生的疾病导致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合同所指的癌症,合同将终止,并给付癌症确诊保险金,金额为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一年后,若同样情况发生,将按照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癌症确诊保险金,且合同继续有效,此项责任只给付一次。
特定癌症额外给付保险金
在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满一年后,若被保险人被诊断为合同所指的特定癌症,除按上述规定给付癌症确诊保险金外,还将额外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特定癌症额外保险金,此项责任也只给付一次。
轻症癌症确诊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一年内被诊断为合同所指的轻症癌症,合同将终止,并给付轻症癌症确诊保险金,金额为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一年后,同样情况发生,将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轻症癌症确诊保险金,最高给付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若已给付或应给付癌症确诊保险金,则不再承担给付轻症癌症确诊保险金的责任。
癌症康复保险金
自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满一年后,若被保险人被诊断为合同所指的癌症,且在癌症确诊日后三十日时仍然生存,将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癌症康复保险金,自首次给付后,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癌症确诊日的年对应日仍生存,将再次给付癌症康复保险金,累计给付金额以合同基本保险金额为限。
豁免保险费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满一年后因首次发生的疾病导致被诊断为合同所指的癌症,且在合同交费期间内,公司将豁免被保险人癌症确诊日以后的保险费,视为已交纳。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将按两者中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或合同的现金价值,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将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若因其他原因身故,将同样按两者中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中国人寿防癌险优享版提供全面的保障责任,包括癌症确诊保险金、特定癌症额外给付保险金、轻症癌症确诊保险金、癌症康复保险金、豁免保险费以及身故保险金,消费者在购买前应详细了解各项条款,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建议消费者根据自身需求和经济状况,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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