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档是一份关于同方全球附加恶性肿瘤津贴疾病保险的营运细则。该保险旨在为客户提供全面的健康保障,特别是在面对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时,提供额外的经济支持。该文档详细说明了保险的具体营运规则、保险范围、理赔流程等内容,帮助客户了解并购买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该文档适用于2015年11月20日之后的保险业务。
运营细则
(代理人和经代渠道)
总 部 运营 部
日期:2015年11月20日
产品特性
产品类型:经确定为健康附加险,非分红。
产品名称:同方全球附加恶性肿瘤津贴疾病保险(TCIR17),本附加险特定在代理人和经代渠道销售,并需要完成全面核保。
保险责任:
若被保险人确诊患有恶性肿瘤,将支付恶性肿瘤津贴保险金,其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的20%。
若被保险人患有轻症疾病,将豁免本附加合同后续应交纳的所有期保险费。
若被保险人确诊患有除恶性肿瘤以外的其他49种重大疾病,将退还现金价值,并终止本附加险。
等待期:自保险合同生效日起90天后,保险责任才开始。
核保规则
投保年龄:7天至60周岁。
交费周期与期限:与主险一致,具体搭配如下:
康健一生保险趸交、5年交、10年交、15年交、20年交。
本附加险对应上述期限的交费方式。
被保人的投保年龄范围为7天至60周岁,根据不同的投保年龄,其保险期间有所不同。
保额限制:
最低保额10万,递增则需以1万的整数倍递增。
最高保额对于一般成年人没有限制,但对于特殊人群(如未成年人、学生、家庭主妇、孕妇、退休人士等),保额限制参照核保总则中的特殊人群重疾保额规定。
与主险的搭配:本附加险可作为康健一生终身重大疾病保险的附加险,但其保额不得超过主险保额。
风险保额累计方法:本附加险的风险保额计算公式为:以基本保额的0.3倍累计入被保人的重大疾病风险保额和免体检保额,详细的累计方法参照相关规则。
职业核保、医学核保、财务核保:接受特定职业、医学和财务的核保规定,详细规则参见相关核保总则。
其他规则:本险种包含次标准体和加费费率;再保公司为中再;临分限额为累计重大疾病风险大于150万。
保全规则:
撤退保遵循常规规则。
保险合同内容变更规则新增本附加合同只能在新单犹豫期内申请。
保险费过期未付选择可选择自动垫交或中止合同,不可选择减额交清。
其他保险合同内容变更、借款遵循常规规则,借款规则与传统寿险规则相同。
理赔规则:
理赔审核遵循《同方全球人寿营运部发[2014]第025号理赔营运规则》中的规定,具体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等参照保险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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