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方全球附加恶性肿瘤津贴疾病保险营运细则详解(2015年最新版)

摘要:本文档是一份关于同方全球附加恶性肿瘤津贴疾病保险的营运细则。该保险旨在为客户提供全面的健康保障,特别是在面对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时,提供额外的经济支持。该文档详细说明了保险的具体营运规则、保险范围、理赔流程等内容,帮助客户了解并购买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该文档适用于2015年11月20日之后的保险业务。

运营细则

(代理人和经代渠道)

总 部 运营 部

日期:2015年11月20日

产品特性

产品类型:经确定为健康附加险,非分红。

产品名称:同方全球附加恶性肿瘤津贴疾病保险(TCIR17),本附加险特定在代理人和经代渠道销售,并需要完成全面核保。

保险责任

若被保险人确诊患有恶性肿瘤,将支付恶性肿瘤津贴保险金,其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的20%。

若被保险人患有轻症疾病,将豁免本附加合同后续应交纳的所有期保险费。

若被保险人确诊患有除恶性肿瘤以外的其他49种重大疾病,将退还现金价值,并终止本附加险。

等待期:自保险合同生效日起90天后,保险责任才开始。

核保规则

投保年龄:7天至60周岁。

交费周期与期限:与主险一致,具体搭配如下:

康健一生保险趸交、5年交、10年交、15年交、20年交。

本附加险对应上述期限的交费方式。

被保人的投保年龄范围为7天至60周岁,根据不同的投保年龄,其保险期间有所不同。

保额限制

最低保额10万,递增则需以1万的整数倍递增。

最高保额对于一般成年人没有限制,但对于特殊人群(如未成年人、学生、家庭主妇、孕妇、退休人士等),保额限制参照核保总则中的特殊人群重疾保额规定。

与主险的搭配:本附加险可作为康健一生终身重大疾病保险的附加险,但其保额不得超过主险保额。

风险保额累计方法:本附加险的风险保额计算公式为:以基本保额的0.3倍累计入被保人的重大疾病风险保额和免体检保额,详细的累计方法参照相关规则。

职业核保、医学核保、财务核保:接受特定职业、医学和财务的核保规定,详细规则参见相关核保总则。

其他规则:本险种包含次标准体和加费费率;再保公司为中再;临分限额为累计重大疾病风险大于150万。

保全规则

撤退保遵循常规规则。

保险合同内容变更规则新增本附加合同只能在新单犹豫期内申请。

保险费过期未付选择可选择自动垫交或中止合同,不可选择减额交清。

其他保险合同内容变更、借款遵循常规规则,借款规则与传统寿险规则相同。

理赔规则

理赔审核遵循《同方全球人寿营运部发[2014]第025号理赔营运规则》中的规定,具体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等参照保险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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