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鸿运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详解与评估

中国人寿推出的鸿运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是一款专为少年儿童设计的保险产品。该保险旨在为孩子提供全面的保障,包括教育金、创业金等多种保障项目。该保险还具有分红功能,能够为投保人带来额外的收益。这款保险产品旨在为孩子未来的教育和生活提供全方位的保障,让家长们更加安心。

一、提前为子女的大学教育准备充足的资金,提供成人保险金。

二、在子女初入社会、羽翼未满,缺乏资金支持时,提供创业保险金。

三、为子女的结婚成家做好准备,提供婚嫁保险金。

四、分享红利:我们将进行红利分配,累积生息,使您坐享投资成果。

五、如遇急需资金的情况,您可以凭保单按条款规定获取借款。

第一条:本合同为国寿鸿运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合同,由保险单及其所附条款、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限定为出生满三十日以上、十四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由其父母作为投保人向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本合同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开始生效,除非另有约定,否则本合同生效的日期为本公司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的日期。

第四条: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二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

第五条: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本公司的保险责任包括:

一、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的50%给付成人保险金。

二、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二十二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的50%给付创业保险金。

三、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二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的100%给付婚嫁保险金,本合同终止,如果投保人在合同生效后至被保险人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且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情况下,本公司将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否则,本公司将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若被保险人在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至合同保险期满期间身故,本公司会按照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并终止合同。

第六条:关于红利事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且符合保险监管部门规定的前提下,本公司每年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如果确定有红利分配,则将分配给投保人,投保人可以自由选择红利处理方式,包括现金领取或累积生息,若投保人未选定处理方式,则默认为累积生息方式。

第七条:对于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并会终止合同,这些情形包括(一)至(九):......(此处详细列举责任免除的情形),对于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情况,本公司将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若未交足二年保险费,则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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