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境外旅行险(单程计划)

  平安境外旅行险是一款专为出境旅行者设计的保险产品,提供包括意外伤害、医疗、紧急救援等全方位的保障。该保险适用于单次出行的旅行者,提供在旅行期间的全方位保障。主要特点包括覆盖多种风险、灵活选择保障期限以及提供紧急救援服务等。购买此保险可以让您在境外旅行时更加安心,享受无忧的旅行体验。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境外旅游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导致身故的,保险人将按照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如果在境外旅游期间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标准编号为JR/T 0083—2013)所列伤残之一,保险人将根据该表所列的比例乘以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如果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将按照当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给付伤残保险金。

  (二)境外旅游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保障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发生交通意外事故,并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事故导致身故,保险人将按照本附加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向受益人给付“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

  (三)境外酒店住宿意外伤害身故及伤残保障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酒店住宿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导致身故,保险人将按照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如果造成《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所列伤残之一,将按照该表所列的比例乘以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治疗未结束的,按照当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支付相应保险金。

  (四)航空意外伤害身故及伤残保障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乘坐民航客机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此导致身故,保险人将给付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的身故保险金,若造成列明的伤残之一,将按照比例乘以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

  (五)境外医疗费用补偿

  1、境外医疗费用:被保险人在境外旅行期间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必须在境外医疗机构进行必要治疗)产生的实际支出、必要且合理的医疗费用,保险人将按照附加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但最高不超过保险单载明的相应保险金额。

  2、返回境内医疗费用:如果在境外旅行期间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并在境外就医,返回境内后仍需继续接受治疗,对其实际支出、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必要的、合理的医疗费用,保险人将予以赔偿,最长给付期限为自返回境内之日起三十日。

  (六)境外紧急医疗救援保障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境外旅行期间如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突发疾病,保险人将通过合同约定的救援服务机构提供救援服务并承担相应费用,具体服务项目以保险单载明为准,所承担的费用最高以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为限,服务项目包括医疗运送和送返、遗体/骨灰送返、当地安葬/丧葬保险金、亲属前往处理后事以及亲属慰问探访等。

  (七)旅行证件遗失保障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在境外旅行期间因抢劫或盗窃导致旅行票证(如护照、交通票据及其他完成旅行所必需的证件)损失,保险人将按照附加险的约定赔偿旅行票证的重置费用,以及为重置旅行票证所额外支出的合理必要的交通费用和住宿费用,最高以保险单载明的附加险保险金额为限。

  (八)航班延误保障

  因恶劣天气、自然灾害、机械故障、罢工、劫持或怠工、其他空运、航运工人的临时性抗议活动、恐怖分子行为、航空管制或航空公司超售等原因导致被保险人原计划搭乘的航班延误达3小时及以上,且被保险人乘坐该航班到达目的地后,可申请赔付,若被保险人原计划航班发生变更,承保的航班将自动变更为变更后的航班,延误时间计算规则为:以实际乘坐的航班延误时间较长者为准,赔付标准为每延误3小时赔付300元,最高赔付金额以保单载明的保险金额为限,特别约定包括未搭乘航班或发生退票的可申请退保、不承保因航班计划调整引起的取消或延误等。

  (九)托运行李延误保障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在旅行过程中将行李物品委托与其乘坐的航班运输,因航空公司的原因导致行李未能按时抵达目的地,以被保险人抵达目的地至最终签收行李的时间计算延误时间,需递交由航空公司或目的地机场开具的关于托运行李毁灭、遗失或损坏的书面证明文件以及相应的赔偿证明。

  (十)绑架和非法拘禁保障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遭遇绑架或非法拘禁,保险人将按照保单载明的日赔偿金额与实际遭绑架或非法拘禁的天数计算赔偿。

  (十一)托运行李损失保障

  在附加险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在境外旅行期间托运的行李因运输机构或第三方的责任遗失或损坏,保险人将根据行李的实际价值或修复费用之较低者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银行卡、支票盗抢保障

  在附加险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的银行卡、支票在旅行期间丢失、遭盗窃、抢劫、抢夺,并因此有非授权人使用银行卡或支票的情况,对于由此导致的直接损失,保险人将按照保单载明的免赔额和赔付比例进行赔偿。

  (十三)旅行期间家财保障

  在附加险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在境外旅行期间因火灾、爆炸、空中物体坠落、外界物体倒塌以及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境内常住地的室内财产直接损失或损坏,保险人将根据附加险的约定按照出险时财产的实际价值或修复费用之较低者进行赔偿。

  (十四)个人责任保障

  在附加保险合同保险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因过失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等情形之一或多于一种的情形时,对于依照当地相关法律法规被保险人应向第三者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将根据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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