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解:日本养老“介护保险”体系是怎样的?

  摘要:日本养老“介护保险”体系是一种为老年人提供全面护理和支持的保险制度。该体系涵盖了居家护理、设施护理和医疗护理等多个方面,旨在为老年人提供高质量的生活保障。通过专业化的护理人员和全面的服务内容,该体系帮助老年人应对日常生活中的各种困难和挑战,提高生活质量。这一体系在日本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老年人提供了全方位的照顾和支持。

  【编者按】

  所谓,是综合“身体照护”和“家务服务”的双重概念,包括身体清洁、协助饮食起居以及家务服务等,本文详细介绍了日本养老“介护保险”制度,并针对政策引入中强化“社会福利法人”产生的问题进行探讨。

  日本养老“介护保险”制度的基本情况

  日本自1970年进入老龄社会以来,高龄人口迅猛增长,2010年日本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23%,预计2050年这一比例将达到36%,日本是世界上较早进入老龄化的国家之一,也是养老制度和老年护理比较健全的国家,日本的公共老年福利政策始于1963年,以老年福利法的出台为标志,经过近半个世纪的发展,日本的老年护理服务政策已经从选择型向普惠型发展,老年护理服务的供给也从行政措施式向契约合同式过渡,实现这一转变的标志是2000年日本老人介护保险法的实施。

  1、“介护保险”的内涵

  “介护”是介于“照顾”与“护理”之间的工作,包括身体清洁、协助饮食起居以及家务服务等,而“介护保险”是通过保险运作的方式,将为老年人口提供的生活服务常规化的一种强制性的制度安排,与年金制从经济上提供必要的经费、以保障老年人的生活水平的目标不同,“介护保险”的目标是通过相应的生活服务以保障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2、“介护保险”筹资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将居住在日本的40岁以上者纳为筹资对象,其中65岁以上为第一被保险者,40-65岁为第二被保险者,按规定,享受介护保险服务必须等到65岁成为第一被保险者以后,对于参加介护保险但不满65岁的第二被保险者,如患有早期痴呆、脑血管疾患、肌肉萎缩性侧索硬化症等15种疾病,可以享受介护保险服务。

  介护保险筹资主要包含两部分,一部分是国家税收支付50%,其中中央政府支付25%,省政府支付12.5%;督道府县政府支付12.5%,另外50%由个人支付,其中65岁以上的人口支付保险费的20%,其中直接从养老金抵扣90%(90%*20%);对于没有养老金的老人,要向地方政府缴纳10%的保险费(10%*20%),对于40岁至64岁的老人,直接从个人的社会保险金中抽离出来作为长期介护保险的基金来使用(30%)。

  3、服务的利用者

  介绍一下享受介护保险服务的资格标准、申请程序和服务内容。

  (1)谁有资格享受介护保险服务

  按规定,享受介护保险服务必须等到65岁成为第一被保险者以后才可以提出申请,对于参加介护保险但不满65岁的第二被保险者,如患有早期痴呆、脑血管疾患、肌肉萎缩性侧索硬化症等15种疾病,可以享受介护保险服务。

  享受服务的条件是需要满足享受介护保险服务的等级划分条件,介护保险级别由低到高可分为三种,即自立、需要援助与需要护理,需要援助分为需要援助1和需要援助2二个子级别,需要护理分为需要护理1、需要护理2、需要护理3、需要护理4和需要护理5五个子级别,自立级别的老年人不能得到护理保险服务,需要援助级别的老年人可以接受上门服务和日间服务等,但不能接受设施介护服务,需要护理级别的老年人根据自身程度的不同接受不同的服务项目。

  (2)服务的申请程序

  被保险人要向市町村提出书面申请,市町村在听取主治医生意见的基础上,派遣调查员前往老人家中调查健康状况,将调查结果递交由保健、医疗、福利等方面专家组成的介护认定审查委员会,依照国家的标准进行判定,30个工作日内将判定意见和介护等级以书面形式通过市町村转告申请人。

  申请人得到介护保险的认定后,有一名专业的介护管理员(care manager)来帮助申请人制定一份符合认定的介护等级、也适合本人健康状况和要求的介乎服务计划,将此计划交有关机构实施,介护计划实施半年后,再进行一次健康调查和重新评估,根据健康状况的改善(或恶化程度),调整介护等级,制定新的介护计划。

  (3)介护保险服务的内容和形式

  介护保险服务内容大致可以主要划分为两种服务类型:一是居家服务,二是机构(设施)服务,居家服务主要指日间照顾、日间看护、日间洗浴、日间康复与居家医疗管理指导等服务项目,机构服务主要指介护老人福利型设施、介护老人保健型设施与介护疗养医疗型设施。

  4、服务的提供者

  在日本提供护理服务的机构主要由地方公共团体、社会福利团体、医疗机构、民间企业和福利NPO等组成,从提供服务场所和服务的性质来看,又可以分为社区介护服务机构和机构介护服务机构。

  (1)以预防为主的社区护理服务体系的构建

  福利NPO(NPO法人):居家服务的提供者

  我们参观了位于东京都杉并区名为SAZANKA的老人照料NPO,该组织做老人介护服务的工作已经有17年了,在介护保险制度产生之前就成立了,刚开始,是以家庭妇女为会员的会员制的自愿组织,主要是对上年纪的老年人提供生活帮助,特别是一些行动不便的老人提供帮助。

  2000年有了护理保险制度以后,要求这样的自愿互助组织必须成为独立法人,成立事务所,才能从事护理保险的相关业务,由于他们从事为老人服务多年,很多老人也愿意继续从他们这里购买服务,于是借于2000年成立了事务所,目前,该组织主要提供住宅服务。

  (2)服务内容多样化的老年人护理机构

  该院的经营者是社会福利法人鸠足津福祉会,这家福利设施服务对象为为老年人和残疾人两种,一共有6层建筑,残疾人住在2楼,老年人住在3-6楼,针对老年人的服务有两种,一种是长期住宿的有130人,短期住宿的是15人。

  进入机构的条件:1、介护保险一级以上;2、登记在衫并区的人;3、费用每个月支付,不需要一次性支付。

  进入机构的程序:在考虑接收那些老人时,首要考虑老人失能的严重程度和是否有人照护,首先是区政府相关机构评估是否有资格享受介护保险;第二是自己评估,养老院中有专门的审查委员会,每个月专门的审查委员会开例会,有护师、康复师、介护管理员、院长以及社区第三者参加,哪些人能进入机构,所有信息全部公开。

  5、服务的规划组织者

  在介护保险实施以前,行政机关既是服务的提供者,又是服务的监督者,2000年介护保险开始实施以后,政府改变了从前主导的角色,政府减少直接提供服务,更集中于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进行监管。

  介护保险现存的问题

  目前日本的养老介护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值得我们警戒和反思的,这里分别从利用者、提供者、介护理念以及财政压力方面透视这些问题。

  1、贫富阶层间利用者的不公平加剧

  2、政策引入中缺乏“家庭视角”带来的问题

  3、政策引入中强化“社会福利法人”产生的问题

  4、未来财政的高负荷风险

  关于日本介护保险的一些反思

  “介护保险”是实行老龄化照护的一种途径,但不是唯一的途径,日本采用这种保险制度是一种有意义的探索。

  对我国老年护理事业发展的启示

  根据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的结果显示,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8.87%,预计到2050年,中国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将达到26%,中国的老年人护理体系将面临严重考验,中国目前占主导地位的护理模式还是以家庭为主要的资金和服务提供者,辅之以市场化的护理服务的供给,中国的老人护理服务供给是二元化的。

  1、制定科学合理的服务需求评估标准和服务标准

  2、创建以居家养老为主的护理服务模式

  3、以社区为依托、集成社区资源,构建预防型社区护理服务体系

  4、制定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包括非营利组织和营利组织参与护理服务的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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