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儿童医疗保险E款

  平安儿童医疗保险E款是一款专为儿童设计的医疗保险产品,旨在为孩子提供全面的医疗保障。该保险覆盖住院医疗、门诊医疗、药品费用等,确保孩子在疾病或意外发生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该保险还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如健康咨询、疾病预防等,帮助孩子健康成长。平安儿童医疗保险E款是一款值得家长为孩子购买的保险产品,为孩子提供全方位的医疗保障和健康服务。

  本保险每位被保险人仅限投保一份,超额投保无效,被保险人首次投保的年龄范围为出生满30天至18周岁,若保险期满时本保险已停售,保险公司将不再接受续保申请,但会提供投保其他产品的合理建议。

  本保险合同订立时,投保人应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且受益人法定,某些特定专业的学生如体校、杂技、军警类、戏曲舞蹈、技校等不在承保范围内,保险责任包括重大疾病保险金、意外伤害医疗、住院医疗、意外伤害身故和残疾等,具体的保险金额详见保险合同。

  按照监管规定,对于任何不满10周岁的被保险人,其死亡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而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被保险人,其死亡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超出此规定的保险金额,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

  除外责任以本保险适用条款的“责任免除”为准,本保险的保险期间为一年,合同生效日起30日为等待期,因意外伤害发生保险责任的,无等待期,连续不间断续保的,从第二期起的保险合同不适用等待期。

  本产品遵循不保证续保条款,保险期间届满,投保人需重新申请并经保险公司同意,交纳保险费,获得新的保险合同,被保险人以有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的身份参保,但就诊时未使用相应医疗身份的,赔付比例为60%,投保年龄与保费高低的关联性以本保险适用费率表为准。

  在本保险合同内,被保险人享有家庭医生、意外住院垫付/担保和重疾绿色通道服务,自保单承保次日起,有10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若您提出解除保险合同,将退还全部保费,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有一定损失,仅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需要住院治疗,将首先赔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不足部分由其他保险进行补充。

  医院”的定义,是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门评审确定的二级或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普通部,但不包括主要作为诊所、康复、护理等或类似的医疗机构,对于质子重离子医疗费用,被保险人必须在上海质子重离子医院接受治疗才能获得相关保险责任。

  医疗费用补偿原则:本保险合同遵循医疗费用补偿原则,给付的保险金与被保险人从其他途径取得的医疗费用补偿总额,以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为限,本产品所对应的主险产品包括重大疾病保险、住院医疗费用补偿保险、个人意外伤害保险、预防接种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等,附加险产品包括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疾病身故或全残保险等,投保人可自主选择是否购买此产品组合。

  健康告知是投保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投保人需确认被保险人没有列出的健康状况问题,投保说明中详细阐述了等待期、医院定义、续保、犹豫期等相关内容,投保人声明部分,投保人需确认所陈述及填写信息属实,并同意投保,知晓所有保险责任均以保险合同为准,投保人还授权平安集团及其合作伙伴在必要情况下使用其信息提供服务、推荐产品等,如不同意此授权,可致电客服热线进行变更或取消。

  投保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应慎重考虑自身及被保险人的实际情况,确保如实告知并仔细阅读相关条款,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应相互信任,共同维护合同的严肃性和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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