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舞阳县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意外伤害补充保险实施方案等三个方案的通知

  舞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印发舞阳县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意外伤害补充保险实施方案等三个方案的通知。该通知旨在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体系,提高应对意外伤害的能力,确保城乡居民享受到更为全面和有效的医疗保障服务。该通知涵盖了三个方案,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意外伤害补充保险实施方案等,以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舞政办〔XXXX〕XX号

  关于推广学生平安保险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意外伤害补充保险和行政事业人员意外保险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舞各单位: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金融、教育、保险等方面的政策精神,有效防范和转移风险,保护学生、城乡居民以及行政事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平安和谐校园及乡村建设,我县决定推广《舞阳县学生平安保险》、《舞阳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意外伤害补充保险》和《舞阳县行政事业人员意外保险》,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舞阳县学生平安保险推广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办发〔XXXX〕XX号)等文件精神,有效防范学生风险,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此方案,承保机构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舞阳支公司,参保对象为全县三岁以上在校学生,保险期限为一年,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约定终止日二十四时止,保险费为每人每年XX元,政府引导,教育局及各学校协调推进,学生家长自主自愿参保,中国人寿保险舞阳支公司对每一参保人承担的保险责任包括疾病住院、疾病身故和自然灾害、意外伤害事故造成的相应责任,具体赔付比例按照保险合同规定执行。

  二、关于舞阳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意外伤害补充保险推广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市城乡居民抵抗灾害和风险事故的能力,满足城乡居民在意外医疗、意外伤害等方面的保障需求,促进乡村振兴和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此方案,所有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均可参保,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舞阳支公司负责承保,每个每年保险费为每人每年XX元,保险期限为一年,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舞阳支公司对每一参保人承担因意外伤害造成的身故、残疾及医疗费等责任,具体赔付比例按照保险合同规定执行。

  三、关于舞阳县行政事业人员意外保险推广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财政部监察部关于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市行政事业人员出行保障体系,提高人员安全保障水平,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此方案,参保对象为各级各单位在职工作人员,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舞阳支公司负责承保,保险期限为一年,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推广实施,成立推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中国人寿保险舞阳支公司要加强宣传和对接,引导各级各单位积极办理,具体保费标准和赔付比例按照保险合同规定执行。

  为保障工作顺利推进,我们制定了以下保障措施:

  1、健全组织领导:各级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措施,确保人身保险工作方案顺利推进实施。

  2、明确职责任务:各级各单位要积极配合中国人寿保险舞阳支公司,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广大师生、城乡居民及行政事业人员积极支持参与保险工作,中国人寿保险舞阳支公司要加强宣传和对接,引导各级各单位积极办理。

  3、完善服务网络:中国人寿保险舞阳支公司负责建立完善的客户服务体系,安排专人做好承保理赔等保全项目服务,在全县的所有办事处设立服务网络机构,方便客户就地报案、理赔和咨询,同时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

  希望各级各单位认真执行本通知精神,确保工作顺利推进,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中国人寿保险舞阳支公司联系。

  附件:1.《舞阳县学生平安保险推广实施方案》

  2、《舞阳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意外伤害补充保险推广实施方案》

  3、《舞阳县行政事业人员意外保险推广实施方案》

  舞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XXXX年XX月XX日

  共计XX字左右,符合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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