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悦享逸家百万医疗险详细条款解析

  摘要:平安悦享逸家百万医疗险是一款为用户提供全面医疗保障的保险产品。该险种覆盖广泛的医疗费用,包括住院、门诊、手术等,并提供高额度的保障。该险种具有灵活的条款和便捷的理赔流程,旨在为客户提供安心、舒适的医疗保障体验。如需了解更多详情,请仔细阅读相关条款。

  保额600万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开始且等待期(30天)满后,经释义医院初次确诊罹患恶性肿瘤,并在上海质子重离子医院暨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质子重离子中心接受质子重离子放射治疗,对其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质子重离子医疗费用,保险人将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承担给付责任,最高不超过质子重离子医疗费用保险金额。

  赔付规则:

  0免赔,100%赔付。

  一般医疗保险金

  保额300万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因意外伤害或等待期(30天)满后因病,在符合保险合同释义的医院接受治疗,对其实际支出的必要且合理的各项医疗费用,保险人将按照约定承担保险责任,具体包括:

  1、住院医疗费用。

  2、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前七天后三十天)。

  3、特殊门诊医疗费用。

  4、门诊手术医疗费用。

  赔付规则:

  年度免赔额为0元,医疗费用1万元以内赔付比例为30%,若投保时被保险人以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参保,但在就诊时未使用,则赔付比例调整为60%。

  特定疾病保险金

  保额300万

  保险期间内,保险单载明的等待期满之日后(续保者自续保生效后),被保险人在释义医院初次确诊罹患合同中规定的120种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并因此疾病在符合合同释义的医院接受治疗,对其实际支出的必要且合理的医疗费用,保险人在扣除免赔额后按约定比例赔付,当一般医疗费用保险金额支付完毕后,将继续承担特定疾病医疗费用的保险责任,最高不超过特定疾病医疗费用保险金额。

  赔付规则:1万元以上的部分100%赔付,若投保时被保险人以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参保但就诊时未使用,则赔付比例仍为60%。

  境内上市特定药品费用保险金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保险单载明的等待期满之日后(续保者自续保生效后),在附加保险合同约定的医院或指定医院的专科医生初次确诊罹患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对其治疗该疾病发生的必需且合理的特定药品费用,保险人将按照保险单载明的赔付比例承担境内上市特定药品费用保险责任。

  这样的表述更加清晰、准确,希望符合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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