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玛丽系列重疾险又上线新产品,同样来自信泰人寿保险公司的一款含身故特定疾病二次赔付重疾险产品,在超级玛丽2号MAX基础上,首次确诊重疾额外赔付比例增加到80%,中轻症、恶性肿瘤、心血管疾病的赔付比例也相应做了提升。最近想要为自己和家人配置重疾险产品的朋友可以关注起来。
信泰超级玛丽3号MAX重疾险,最高保额55万,重症+中症+轻症保障185种疾病,中/轻症不分组多次赔付,基础责任包含原位癌2次赔付,另外附加恶性肿瘤、心血管疾病二次赔付比例增加到150%,身故全残责任和投保人豁免责任,附带重疾绿通。看重保障全面,原位癌、特定疾病二次赔付、含身故责任的朋友可以考虑投保,保费156.5元/年起。
重疾险,顾名思义是保障重大疾病风险。在健康保险分类中,可以分为医疗险和重疾险,一般医疗险为报销型产品,主要承担医疗费用,而重疾险属于给付型保险,一次性赔付后可用于治疗、治疗后恢复,以及补偿因误工导致的经济损失,减轻整个家庭的经济负担。01 重大疾病保险金
02 中症保险金03 轻症保险金04 第二次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轻症疾病保险金
注:再次确诊的“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所位于的器官必须与初次确诊时所位于的器官不同,若器官由左右两部分构成,则该器官左右两部分视作同一器官。
05 第二次恶性肿瘤保险金(可附加)
06 第二次特定心脑血管疾病保险金(可附加)
07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可附加)08 投保人豁免保险费(可附加)09 重疾绿通服务
根据保费可享受相应重疾绿通服务,服务内容包含:24小时电话医生、门诊预约(普通、专家及特需门诊)、住院预约、手术预约、异地交通补贴、国内专家二次会诊、术后回访康复管理、专家复诊等
辛先生30岁,为自己配置的超级玛丽重疾险3号Max,30万保额保障终身,附恶性肿瘤二次和特定心脑血管疾病二次责任,缴费30年,每年交保费4422元。
辛先生共交保费22110元,累计获得赔付115.5万元。
Q:这个产品对被保险人职业有要求吗?A:本产品被保险人年龄为出生28天-55周岁,从事1-4类职业,能正常工作或生活的人士。
Q:这款产品挺好的,我可以为我的家人投保吗?A:被保险人年龄为出生28天-17周岁,投保人须为被保险人父母;被保险人年龄为18-55周岁,如果不含身故责任,投保人可以为本人/父母/配偶/子女。如果含身故责任,则只能本人投保。
Q:在什么情况下确诊中症可以获得基本保额的15%额外赔付呢?A:您好,您初次确诊中症是在60周岁之前就可以获得基本保额15%的额外赔付。也就是说如果初次确诊轻症在60岁前,赔付75%基本保额。
Q:在什么情况下确诊轻症可以获得基本保额的10%额外赔付呢?A:您好,您初次确诊轻症是在60周岁之前就可以获得基本保额10%的额外赔付。也就是说如果初次确诊轻症在60岁前,赔付55%基本保额。
Q:什么情况下重疾保额可以增加80%?A:您好,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初次确诊患有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且初次确诊重大疾病之日的到达年龄为60周岁以下的,将按基本保额的180%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Q:怎么理解“第二次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轻症疾病保险金”呢?A:被保险人初次确诊 “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后,再次患合同定义的“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无论一种或多种)额外赔付基本保险金额的45%。 再次确诊的“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所位于的器官必须与初次确诊时所位于的器官不同,若器官由左右两部分构成,则该器官左右两部分视作同一器官。
Q:怎么理解“第二次特定心脑血管疾病保险金”呢?A:被保险人初次发生急性心肌梗塞、冠状动脉搭桥术、脑中风后遗症中的一种或多种,1年后,再次确诊同种疾病,按照合同约定额外赔付150%基本保额;如果被保险人初次发生急性心肌梗塞、冠状动脉搭桥术、脑中风后遗之外的其他重疾,180天后,新发心肌梗塞、冠状动脉搭桥术、脑中风后遗症中的一种或多种,赔付150%基本保额。
Q:如果我同时附加了“第二次恶性肿瘤保险金”和“第二次特定心脑血管疾病保险金”,这两项责任。赔了其中一项责任,另外一项责任会终止吗?A:如果您同时附加了这两项责任,赔付了其中一项,另外一项责任不会终止。两项责任都赔付之后,合同才会终止。
Q:如何交后续的续期保费?A:保险公司会在约定的保险费交纳日从您购买时填写的银行账号中划扣当期应交的保险费,请您保持银行账户余额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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