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长护险为失能人员家庭带来福音,有效缓解家庭压力,让家庭“喘口气”。该保险提供长期护理保障,为失能人员提供专业护理和日常生活照顾,减轻家庭负担。长护险的“守护”之路,为失能人员及其家庭搭建起安全网,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我国从2016年开始试点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并已经覆盖全国49个城市,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被定位为养老、医保、工伤、失业、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后的“第六险”,主要为重度失能人员提供基本护理保障和经济补偿,在帮助老人提升生活质量的同时,减轻家庭照护者的负担。
随着政策的推进和制度的完善,长护险即将进入全面建设的新阶段,如何为长护险的推广注入“推进剂”,保障其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是当前面临的重要问题。
多位全国政协委员对长护险的推广和实施提出了宝贵的建议,他们建议,首先要建立与百姓现实需求相适应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并更加注重发展与之相配套的长期护理服务体系,在医保资金筹集、专业人才培养、配套设施建设、辅助器械供给等方面,应持续发力、久久为功。
针对当前长护险面临的筹资机制尚不完善的问题,委员们提出应建立多渠道的长护险筹资机制,包括个人缴费、单位缴费、财政补贴、商业保险引入等,并根据参保人群特点制定各主体缴费费率,要划清与基本医保基金的边界,降低对医保基金的依赖,统一收费、管理和调配,在待遇支付方面,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护理人才是长护险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委员们建议要做好配套政策保障,打通养老护理职业发展通道,分类培养人才,提高养老护理人员社会地位和薪酬水平,提升职业认同感,同时依托高校资源进行职业化培养,建立养老护理行业的准入门槛,提高持证上岗率,并健全行业职业技术培训和职业技能水平评价体系。
在防止骗保行为方面,委员们建议由政府部门主导设立统一的信息服务平台,通过信息共享实现多方联动配合机制,政府通过签订合同约束第三方监管机构的行为,保护受益者的合法权益。
满足失能老人的护理需求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我们必须以更高的站位、更宽的视野来审视和推进长护险的发展,共同撑起失能老人的安稳晚年,这不仅是“小家”的期盼,更是“大家”的奋斗目标,让我们携手努力,共同为长护险的推广和发展注入更多的动力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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