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吉祥两全保险条款概述:本保险旨在提供全面的生命保障及储蓄计划。主要涵盖身故保障,若保险期间内投保人意外身故或患有重大疾病,将给予相应的保险金。该保险还具备满期给付功能,若保险期满时,投保人仍然健在,将领取满期保险金。具体条款包括保险责任、投保人义务、理赔流程等详细规定,为投保人提供全方位的保障。详情建议查阅保险条款手册或咨询保险公司。
泰康吉祥两全保险条款详解
泰康吉祥两全保险:全面解读保险条款,为您的未来保驾护航
保险条款详解
尊敬的投保人,为了确保您充分了解并明确您在泰康吉祥两全保险中的权益与义务,我们特此对保险条款进行详尽解读,本保险旨在为您提供全面的保障,助您安心面对未来。
保险合同与当事人
1、保险合同:本保险合同由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签订,约定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2、当事人:投保人、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为本保险合同的当事人。
保险责任
1、生存保险金给付: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生存至约定领取日,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给付生存保险金。
2、身故保险金给付: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身故,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
3、满期给付: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期满时仍生存,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给付满期保险金。
保险金额与保险费
1、保险金额: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将在投保时由双方约定。
2、保险费:投保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费,如投保人未按时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将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保险期间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由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合同解除与终止
1、合同解除:投保人可以随时申请解除保险合同,解除合同后保险公司将按照约定退还剩余保险费。
2、合同终止:保险合同在下列情况下将终止:(1)保险期间届满;(2)投保人支付保险费逾期超过约定天数;(3)被保险人身故;(4)其他约定的情况。
如实告知与豁免条款
1、如实告知:投保人应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职业风险等信息,如投保人故意隐瞒或虚假陈述,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2、豁免条款: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如投保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将豁免其未支付的保险费,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争议处理
1、争议解决方式:本保险合同产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交至保险公司所在地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2、适用法律:本保险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其他条款
1、投保年龄:本保险产品的投保年龄范围为出生满30天至60周岁。
2、保险责任免除: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或伤残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1)投保人的欺诈行为;(2)战争、军事冲突、暴乱等不可抗力因素;(3)核爆炸、核辐射等放射性污染。
3、合同变更:投保人如需变更保险合同内容,应书面通知保险公司,经保险公司同意后,双方签订变更协议。
4、通知义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住所、职业、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重要提示
1、请您在购买本保险产品前,仔细阅读本保险条款及相关的产品说明书。
2、本保险合同一旦签订,即表示您已经充分了解并接受本保险条款的所有内容。
3、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向保险公司咨询。
附则
本保险条款的解释权归保险公司所有,如有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保险公司的规定执行。
泰康吉祥两全保险为您的未来提供全面的保障,请您在购买前仔细阅读并理解本保险条款,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的保障,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联系我们,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您的满意是我们最大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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