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热点问题解析(第四期)

摘要: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热点问题,本文聚焦在第四点。针对当前企业面临的经济压力,政府推出阶段性减免社保费用政策,以减轻企业负担。本文旨在解答企业在享受减免政策过程中遇到的热点问题,包括适用范围、申请流程、减免期限等,为企业提供明确的指导。

  问题1:职工个人缴费部分是否可以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如果退款,是退给个人还是单位?

  答:职工个人缴费部分并不享受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因此不存在退款情况。

  问题2: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费有优惠吗?

  答:此次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并不适用于灵活就业人员。

  问题3:企业符合减免社保费的标准是什么?可以减免几个月?

  答: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政策有明确的适用对象及减免时间,阶段性减半征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政策也有其适用的对象及减免时间。

  问题4:2020年2月未能增员,能否在3月进行补增员并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

  答:可以的,3月8日,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新上线了补办增员功能,用人单位可登录【社保费管理】模块,办理补增员和补申报业务,符合减免条件的用人单位,在补办增员后补申报2月社会保险费时,将自动享受减免政策。

  问题5:办理补增员时,系统显示“参保应开始日期超过补缴月数限制或大于补缴最早时间”是怎么回事?

  答:新上线的补办增员功能主要针对疫情期间及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支持办理2020年1月(含)以后的增员业务,且“参保应开始日期”不得早于单位险种核定起始时间。

  问题6:我的个体户在2月已扣费成功,但未享受优惠政策,该怎么办?

  答:根据政策规定,只有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才属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适用对象,您可以查询是否属于享受减免的对象,途径包括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管理】模块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如符合减免条件,请留意退费短信提醒并关注账户到账信息。

  问题7:2月份已缴费款的退费金额是多少?

  答:退费金额为公司所享受的减免金额,以中小微企业为例,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的退费金额为用人单位原缴纳的单位缴费部分金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费金额则取决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是否实施过阶段性降费政策,广东税务正在开发电子税务局减免金额查询功能,上线后将为用人单位提供便利。

  问题8:3月份的社保费最迟什么时候交?

  答: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无法按时缴纳3月社会保险费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补缴,期间不收取滞纳金,延期缴费期间,用人单位需正常办理增员、减员和申报业务。

  问题9:公司2月份的社保费延期缴纳,是否会导致2月养老保险断缴?

  答:不会,广东省的《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意见》规定,待延期缴费实际缴纳到账后,养老保险缴费将视同正常缴费。

  问题10:减免政策对参保人员日常生活(如就医报销)有影响吗?

  答: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不享受此次阶段性减免政策,为确保参保人员权益,用人单位需依法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社保经办机构将做好个人权益记录,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如延期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也会相应延期,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将及时调整医保信息系统,确保参保人享受当期待遇,延缴期间,暂停划入参保人个人账户资金,待足额补缴医保费后再行补划。

  问题11:刚刚入职新公司,现在可以在新公司购买社保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在职工入职后应及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可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管理】模块,为新员工办理增员及申报缴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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