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关于重疾险的新定义终审方案已通过,即将发布。这一变革将对每一个投保人产生深远影响。新定义可能会调整保障范围、理赔标准等,为投保人提供更加全面或更加严格的保障。投保人需密切关注新定义的发布,以便了解变化内容,并根据自身需求调整保险策略。这一动态对于保险行业及广大投保人而言具有重要意义。
同年6月1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共同公开征求意见,对“老版”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规范》进行了修订,这就是我们所称的重疾险“新规”。
期间,行业内不断有各种声音,新规实施后将会有大规模的停售,但希望消费者能够理性对待,分清利弊,做出明智的选择,不被无良代理人的炒作所误导。
经过一系列的审核流程,在2020年10月25日,终审方案获得通过,目前正在走内部流程,不久将正式与大家见面。
我们来详细解读一下这个新的重疾险规定。
回顾2007年,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中国医师协会共同制定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对25种必保重疾进行了统一的定义,随着重疾险和临床医学的不断发展,部分定义的标准已经不能满足当前行业发展和消费者的需求。
在2020年6月1日,两大协会对旧规定进行了修订,发布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修订版(公开征求意见稿)》,也就是我们所说的重疾险“新规”。
新规的主要变化在于:
一、重疾保障的变化:
1. 新增了三种重大疾病病种,包括严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严重克罗恩病和严重溃疡性结肠炎,使保障范围从原来的25种扩展到28种。
2. 优化了原有重大疾病的定义,如重大器官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心脏瓣膜手术、主动脉手术等,扩展了保障范围。
3. 针对甲状腺癌进行了分级赔付,根据病情严重程度进行不同的赔付,避免了过度治疗的现象。
二、轻症变化:
1. 新增了三种轻度疾病病种,包括轻度恶性肿瘤、较轻急性心肌梗死、轻度脑中风后遗症等,这些高发病症的统一增加,要求保险公司必须纳入保障范围。
2. 规定了轻症疾病的给付比例不得超过保额的30%,对于多次赔付的情况,单次保险金额也有明确限制。
三、病种的影响:
新规将拒绝凑病种、减少无意义的营销,很多保险公司过去通过增加病种来制造营销噱头,但新规要求对于新增病种进行明确提示,减少了保险公司利用疾病进行不实宣传的机会。
四、关于原位癌的保障:
对于原位癌是否保障的问题引发了广泛关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表示,各保险公司可根据自身情况在重疾险产品中增加原位癌保障责任,大多数保险公司都会选择保障原位癌,因为它是一项重要的保障,也是吸引消费者的重要因素。
对于消费者来说,新规中的一些变化确实值得关注,如甲状腺癌的赔付比例降低等,但整体上,新规更加符合行业的长远发展,考虑了疾病的实际情况和治疗效果。
关于购买重疾险的时机,风险始终存在,尤其是购买重疾保险,早配置早安心,随着年龄的增长,保费也会相应上涨,建议消费者根据自身情况分批配置,购买目前市场上的口碑产品,并等待新规定正式实施后再考虑补充配置,对于已经购买的产品,不受新规影响,以原合同为准。《规范》的修订是行业进步的体现,未来也会有更多的优秀重疾险产品问世,同时提醒大家理性对待产品停售的炒作,留出足够的时间挑选和对比产品找到最合适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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