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的通告

关于做好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强调,为确保全体城乡居民享受到全面的医疗保障,要求各地积极行动起来,确保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顺利进行。通知指出,缴费标准、时间节点等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同时呼吁广大居民及时参保缴费,共同构建和谐社会。

为了切实保障全镇居民的医疗卫生权益,确保“基本医疗有保障”,根据旬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就做好XXXX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通知如下:

所有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城乡居民,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就业居民、在校学生以及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等,都应纳入参保范围。

本年度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XXX元,其中财政补助XXX元,个人缴费XXX元,对于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等特定群体,将给予相应的参保资助。

集中缴费期为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逾期未缴费的,将无法享受当年的医保待遇,补缴期为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补缴后,待遇享受期为缴费后的次月起至当年末。

对于新生儿、大学生、军人退役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特定情况,制定了专门的参保政策,确保各类人员都能得到合理的医疗保障。

请广大村民按照规定的缴费渠道主动缴费,并核对个人信息,对于重复参保、医保退费及跨年度结算等问题,也做了明确规定。

1、提高思想认识:各村要高度重视,确保全体村民的参保率达到100%。

2、宣传培训:广泛宣传参保缴费政策,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率和参保意识。

3、档案管理:做好特殊困难群众的参保档案管理工作。

4、督导考核:加强督导检查,定期通报参保缴费情况,确保任务完成。

请各位村委会成员及全体村民朋友们积极配合,按时缴纳医保费用,共同构建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

郑家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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