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新增第六险,长护险各地标准详解,每年费用100到180元不等

社保体系中新增了第六项保险——长期护理保险(长护险),以应对老龄化社会对长期护理的需求。各地长护险的标准不一,每年费用在100到180元之间。这一险种为需要长期护理的老年人提供了重要保障,减轻了家庭和社会的负担。

长护险,即长期护理保险,是为因年老、疾病或伤残而丧失日常生活自理能力,需要长期照顾的人提供护理费用或护理服务的保险,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加剧,长护险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1、试点阶段:自2016年起,我国开始在首批15个城市开展长护险制度试点;至2020年9月,试点城市已增至49个,包括新增的北京、天津、陕西(汉中)、山西、辽宁、内蒙、福建等14省市。

2、发展前景:“十四五”规划中提及了长护险的发展,未来有望成为一种社保常规险种,长期护理险还处于试点阶段,但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

1、参保条件:主要面向因年老、疾病或伤残而丧失日常生活自理能力,需要长期照顾的人群,具体的参保条件因地区而异,需咨询当地政策。

2、待遇:符合条件的失能参保人员可享受相关待遇,期间所产生的护理服务费用,基金支付水平总体控制在70%左右,待遇享受人员可根据其失能状况、护理需求和家庭情况,选择居家个人护理、居家上门护理或机构集中护理三种服务方式。

各地长护险的执行标准不一,具体以当地情况为准,陕西汉中的参保对象为全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北京地区的长护险仍处于局部地区试点阶段,但有望全市开展;重庆市的长期护理保险实行参保人员终身缴费制。

申请人需满足一定条件,如连续参加市职工医保24个月以上、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等,申请人可向委托承办机构提出申请,并指定一家符合条件的失能评估机构对其失能状况进行评估。

长护险在未来有望成为社保常规险种,为需要长期照顾的人群提供重要保障,随着试点工作的深入和政策的不断完善,相信长护险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