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人寿保险合同退保风险解析案例

泰康人寿推出“以案说险”系列,聚焦保险合同退保风险。该险种强调,在保险期间,若投保人选择退保,可能会面临一定损失。提醒消费者了解保险合同中的退保条款,谨慎做出决策。退保前,应充分了解可能产生的损失和风险,避免因不了解合同细节而造成经济损失。泰康人寿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全面保障,同时强调理性对待保险合同退保问题的重要性。

Y先生对泰康人寿的保险业务提出投诉,他在购买保险时,并未得到业务员关于被保人年满80岁才可领取所缴保费的确切说明,因此对业务员的告知行为产生质疑,认为其存在欺骗行为,当Y先生提出退保申请时,发现只能退回七千多元,对退保金额表示不满,从而引发了一场保险合同纠纷。

关于此次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47条规定,投保人解除合同时,保险公司需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现金价值是保险合同在生效期间所累积的实际价值,是解除保险合同时投保人能够获得的金额,在购买保险后,每年的现金价值都会在保险合同中有明确记录,通常为年末最后一天的价值,由于现金价值是浮动的,不同时间点的金额会有所不同,因此一旦过了犹豫期退保,保险公司只能退回现金价值,而非全额保费,这可能导致较大的经济损失。

针对此类事件,我们提出以下风险提示:

三、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若对保险产品或服务有异议,消费者可以通过核查、调解、仲裁或诉讼等途径解决,要警惕“代理维权”“代理退保”等虚假承诺,避免个人信息泄露或遭受诈骗风险。

四、重视“双录”投保环节: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通过录音录像等方式记录和保存保险销售关键环节,保护公司、销售人员和客户的权益,这一环节有助于确认销售责任、减少销售误导,并使客户充分理解产品特点。

泰康人寿此次保险合同纠纷事件提醒我们,在购买保险产品时需谨慎,充分了解产品特点和相关权益,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避免受到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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