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推出生存保险金累积生息服务,一次性全额领取生存保险金及累积利息,助您实现财富增值!

中国人寿推出新的服务,允许客户一次性领取生存保险金及累积利息。这项服务名为生存保险金累积生息服务,旨在为客户提供更加便捷和灵活的保险体验。客户不再需要逐年领取生存保险金,而是可以选择一次性领取全部金额,并获得相应的累积利息。这一创新服务为客户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灵活性,更好地满足了客户的财务需求。

中国人寿公司自创立以来,始终秉持客户至上的服务理念,为回馈广大新老客户,于2010年4月16日起推出全新的生存保险金累积生息服务,该服务旨在帮助客户实现资金复利增值的同时,还能随时一次性领取已产生的生存保险金及累积利息,这标志着中国人寿在回馈客户、提升服务品质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生存保险金累积生息服务的特点在于,客户可以将特定产品产生的生存保险金(不含满期保险金)留存在公司,享受生存保险金累积生息服务,直至保险合同终止,这样一来,客户的资金可以实现复利增值,为其带来更多的收益,值得一提的是,这项服务是免费的,中国人寿不会收取任何费用。

中国人寿确定的生存保险金累积生息的年利率为3%,按年利率进行复利累积,这一利率每年由中国人寿公布,为客户提供透明、公正的投资回报,这一服务适用于带有生存金给付特征的两全保险或年金保险产品,共计13款,新购买的任一产品即可享受此项服务,而之前已购买的产品,从特定日期起也可特别增加此项服务功能。

具体适用的保险产品包括国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99鸿福两全保险、国寿金彩明天两全保险(A款)(分红型)等,对于新投保客户和未办理生存保险金自动转账的老客户,生存保险金可自动留存在公司进行累积生息,而已办理生存保险金自动转账的客户,在办理自动转账授权终止变更后,即可享受生存保险金累积生息服务。

客户在使用此项服务时,可随时领取生存保险金及累积利息,但必须一次性将已产生的生存保险金及累积利息全部领取,此后,新产生的生存保险金可继续累积生息,这一服务的推出,是中国人寿在分红险推出十周年之际,进一步回报客户的一项重要举措。

中国人寿将不断致力于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以满足客户的需求,我们相信,这一全新的生存保险金累积生息服务将为客户带来更多的便利和收益,进一步巩固中国人寿与客户之间的信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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