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寿险无忧人生重大疾病保险条款详解

摘要:人保寿险无忧人生重大疾病保险条款涵盖多种重大疾病保障,为投保人提供全面的健康保障。该保险条款详细说明了保险责任、保险金额、保险期限、投保条件等重要内容。投保人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适合的保险方案,以应对可能发生的重大疾病风险。该保险产品旨在为客户提供安心、无忧的保障体验。

自保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日内,若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其他原因,初次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将按照您所缴纳的合同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若因遭受意外伤害,或在保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其他原因,初次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将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轻症疾病保险金

在保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或意外伤害以外的其他原因,初次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将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轻症疾病保费豁免

在保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或意外伤害以外的其他原因,初次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将豁免轻症疾病初次确诊之日以后各期的保险费。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之前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将按照您所缴纳的合同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后,于保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发生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将按照您所缴纳的合同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相应的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对于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后,因遭受意外伤害或在保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日后因其他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将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同时保险合同终止,我们致力于为您提供全面的保障,以确保您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得到应有的支持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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