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对于住房地震险,每年仅需投入36元即可获得最高15万的赔偿保障。这项保险为住房提供安全保障,一旦发生地震等自然灾害,可以有效减轻损失。对于是否购买该保险,个人可以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和风险意识进行决策。
过去,保险主要保障人的安全,较少关注房屋,在四川省,已经开始尝试为城乡居民的住房提供地震保险,这一创新举措在乐山启动试点,并已经签出全省首张城乡居民住房地震保险保单。
试点方案明确了保险对象、保险责任、保险金额、赔偿标准、保险费率等内容,保险对象包括试点地区居民自有的、用于生活且长期居住的永久性房屋,保险责任涵盖了因震级M5级及以上的地震及其引发的多种灾害造成的保险标的的直接损失,保险金额则结合当地住房的主体结构、平均再建成本等情况合理设计。
关于购买保险的费用,试点地区的投保人需要承担40%的保费支出,而各级财政将提供60%的保险费补贴,对于农村散居五保户、城乡低保对象、贫困残疾人等特定群体,自付保费部分将由财政全额承担。
赔偿标准则根据国家标准《建(构)筑物地震破坏等级划分》来确定,根据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标的的直接损失,对不同等级的住房按照保额的百分比核定损失,并根据保险赔偿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支付赔偿金。
保险费率将根据试点地区的地震风险、民房建筑结构类别等因素,以市(州)为单位分别设计城市、农村各四档保险费率。
四川省的这一尝试标志着在巨灾保险探索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也是正确发挥市场作用与政府作用相结合的制度安排。
其他地区是如何处理地震赔偿问题的呢?
深圳于2014年启动了国内首个巨灾保险试点,该保险涵盖了多种灾害,包括地震及其次生灾害,保障对象包括户籍人口、常住人口以及其他临时人员,云南大理则启动了全国首个农房地震保险试点,期间保费由省、州、县三级政府财政全额承担。
在国际上,日本的地震保险制度较为完善,其地震保险分为住宅和商业两种,保险主要对象包括住宅建筑物和生活用家庭财产,日本巨灾保险制度设计针对各种自然灾害,但地震损害不属于火险赔付对象,加入地震保险必须与加入火灾保险或综合保险配套,不能单独加入。
随着对巨灾险和地震险的关注不断提升,市面上已有保险公司推出了创新的商业地震险保险产品,宁夏人保财险和扬州人保财险都针对城镇和农村家庭推出了不同的地震保险产品。
四川省的城乡居民住房地震保险试点是一项非常有意义的尝试,为其他地区处理地震赔偿问题提供了参考,随着社会对巨灾险和地震险的关注不断提高,相信未来会有更多的创新产品和服务出现,为人们提供更好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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