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富德生命成长之星少儿年金保险是一款专为少儿设计的保险产品,旨在为孩子未来的教育和生活提供经济保障。该保险涵盖条款多样,包括但不限于教育金给付、身故保障、满期给付等。通过定期缴纳保费,家长可以为孩子积累一笔可观的年金,确保孩子在成长过程中享有经济安全。该保险为家长提供了一种有效的规划工具,帮助孩子实现未来的梦想和目标。
在本主险合同生效后的保险责任期限内,我们按照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后的每个保险合同周年日零时仍然生存,我们将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年满24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合同周年日零时止,累计给付7次。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然生存,我们将按照本主险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的125%给付满期保险金,本主险合同将随之终止。
如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我们将按照两者中的较大值给付保险金:一是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主险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二是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本主险合同在支付完保险金后将会终止。
若投保人在未满60周岁前遭受意外伤害事故(猝死除外),并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因此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将豁免自投保人身故或被鉴定为全残之日起应交的续期保险费,已豁免的保险费将视为已经交纳,而本主险合同将继续有效。
若投保人在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前遭受意外伤害事故(猝死除外),并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因此导致身故或全残,且投保人在此时未满60周岁,我们将按照以下约定向被保险人给付投保人意外身故或全残关爱金:
1、在被保险人的每个保险合同周年日零时仍生存的情况下,我们将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投保人意外身故或全残关爱金,直至被保险人年满24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合同周年日零时止,累计给付7次。
2、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然生存,我们将按照满期保险金的100%给付投保人意外身故或全残关爱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如果投保人发生变更,对于变更后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投保人意外身故或全残豁免保险费、投保人意外身故或全残关爱金的责任,建议定期审视和更新保险计划,以确保其符合个人需求和风险状况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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