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专享两全保险条款

摘要:本守护专享两全保险条款旨在为客户提供全面的保障,涵盖了生存和身故保障。客户在保险期间内享有特定的保险利益,如生存金给付、身故保险金给付等。本保险条款还规定了保险合同的解除与终止、权益转让等事项。客户需了解并遵守相关条款规定,以确保保险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具体条款内容详见保险合同。

守护专享两全保险条款详解

概述

守护专享两全保险是一款综合性保险,旨在为保险人提供全面的保障,涵盖生存与身故保障,本保险条款详细说明了保险合同的双方权益、保险责任、合同解除与终止等内容。

保险合同当事人

本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包括保险人(即投保人)和保险人(即保险公司),投保人在购买本保险时,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并承诺遵守保险合同的所有条款和条件。

保险责任

1、身故保障:若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导致身故,保险公司将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支付身故保险金。

2、生存保障: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然生存,保险公司将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支付生存保险金。

3、特定疾病保障:若保险人经医院确诊首次患有保险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保险公司将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支付特定疾病保险金。

保险金额与保险费

1、保险金额: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在签订保险合同时约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2、保险费:投保人应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费,如投保人未按约定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解除与终止

1、保险合同解除:投保人可以在保险期间内申请解除保险合同,解除合同后,保险公司将根据合同约定退还未到期保险费。

2、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合同在下列情况下会终止:(1)保险期间届满;(2)投保人支付保险费达到约定限额;(3)保险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

免责条款

1、投保人的故意行为:若投保人的死亡是由于其故意行为所致,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2、战争、军事冲突等特殊风险:因战争、军事冲突等特殊风险导致的身故或疾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3、违法行为:若保险人的死亡或疾病是由于其违法行为所致,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索赔与理赔

1、索赔:投保人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理赔:保险公司收到索赔申请后,将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理赔,若理赔申请符合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将在约定时间内支付保险金。

其他条款

1、合同变更:保险合同的内容如需变更,应由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协商一致,并书面变更。

2、通知与送达:投保人应及时将地址变更、联系方式变更等事项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发出的通知或文件,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寄至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载明的通讯地址即为送达。

3、争议解决:保险合同双方因保险合同条款产生争议时,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加条款与扩展保障

本保险合同可根据投保人的需要,附加其他条款或扩展保障,附加条款与扩展保障的具体内容应在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

重要提示

1、投保人在购买本保险时,应认真阅读本保险条款,充分了解保险合同的权益与义务。

2、投保人在填写投保单时,应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如有隐瞒或虚假陈述,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3、投保人在保险期间内如有需要变更保险合同内容或了解保险事项,应及时联系保险公司。

4、本保险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适用相关法律规定。

守护专享两全保险是一款全面的保险产品,旨在为保险人提供生存与身故保障,本保险条款详细说明了保险合同的双方权益、保险责任、合同解除与终止等内容,投保人在购买本保险时,应认真阅读本保险条款,充分了解保险合同的权益与义务,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联系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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