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守护天使两全保险责任详解,多重保障,守护您的未来安全返回标题

太平守护天使两全保险提供多种保险责任,包括:身故保障,即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导致身故,可获得相应保险金;满期给付,保险期满时仍生存可领取保险金;特定疾病提前给付,如确诊初次罹患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可提前获得部分保险金赔付。该保险还可能涵盖其他附加保障,如住院津贴等。具体责任以保险合同条款为准。太平守护天使两全保险涵盖身故保障、满期给付以及特定疾病提前给付等责任,提供全面的保险保障。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我们将按照以下方式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将终止。

1、若在18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零时之前身故,身故保险金为合同的标准体年交保险费与保单年度数或交费年期数(以较小者为准)的乘积。

2、若在18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零时之后身故,或在投保时年龄已满18周岁且在合同保险期间内身故,我们将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3、若在等待期内因意外伤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我们将按照已交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期满日零时仍然生存,我们将按照年交保险费与交费年期数的乘积的120%给付满期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投保人意外全残豁免保险费

若投保人在年满65周岁前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在180日内因该事故导致全残,我们将豁免剩余的各期保险费,但需要注意的是,这并不包括投保人全残之前所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

投保人意外身故豁免保险费

当投保人与合同主体不是同一人时,如果投保人在年满65周岁前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在180日内身故,我们将豁免剩余的各期保险费,但同样需要注意的是,这并不包括投保人身故之前所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

慧择提示:太平守护天使两全保险的保险责任丰富,包括身故保险金、满期保险金以及针对投保人的意外全残和意外身故的豁免保险费,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需详细了解保险责任,确保所购买的产品与自身需求一致,以获取精确化的保障,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还应仔细阅读条款,全面理解产品的各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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