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职工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的通知公告

通知关于调整职工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有关政策,旨在优化医疗保障体系,提高职工医疗保障水平。针对职工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报销比例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具体政策进行调整,以更好地满足职工的医疗需求,减轻其经济负担。此次调整旨在提高医疗保障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确保职工享受到更为优质的医疗保障服务。

温泉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为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切实提升职工医疗保障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实际情况,经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对职工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进行如下调整:

1、调整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 在职职工一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维持95%不变。

* 二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90%提高至92%。

* 三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85%提高至88%。

* 退休人员较在职职工增加2个百分点。

2、调整部分诊疗项目和医用耗材的先行自付比例:

* 诊疗项目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由10%调整为5%。

* 医用耗材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同步调整至5%。

3、调整职工大病保险起付标准:

* 起付标准由2万元降低至1.5万元。

4、调整职工大病保险支付比例:

* 起付标准以上费用由原先分段支付调整为按80%支付。

5、扩充职工门诊慢性病病种(详见附件)。

1、对于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退休人员,在特殊慢性病门诊和住院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超过本人年工资收入1%的部分,将由公务员医疗补助金予以补助。

2、厅级公务员及享受相应医疗照顾政策的正高级职称人员,超过本人年工资收入1.5%的部分将由公务员医疗补助金补助。

3、在职的处级及以下公务员(含副高级职称人员),超过本人年工资收入2.5%的部分将由公务员医疗补助金补助。

4、对于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费用,经大额医疗补助后,公务员医疗补助金将支付90%的费用,此次政策调整自2023年5月1日起正式执行。

附件:博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增门诊慢性病病种支付比例及最高支付限额表:

病种,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元)

血友病,80%,6000 布鲁氏杆菌病,80%,结核病,100%,耐多药结核病(MDR-TB),其他病种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参照附件表格执行,我们期待此次调整能为广大职工带来实实在在的福利,并为您的健康保驾护航,如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政策详情,请随时与我们联系,特此通知!关于调整职工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的通知温泉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为了进一步提升医疗保障水平,根据相关政策文件和实际情况,我县对职工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职工医疗保险政策(一)优化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和在职/退休状态,我们调整了住院统筹基金的支付比例,具体调整如下:(二)降低部分诊疗项目和医用耗材的先行自付比例为减轻职工的医疗负担,我们将部分诊疗项目和医用耗材的先行自付比例进行了下调。(三)调整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为更好地保障职工的大病需求,我们降低了大病保险的起付标准,并简化了支付比例的分级。(四)增加职工门诊慢性病病种为满足职工的门诊需求,我们增加了若干慢性病病种,具体详见附件。(五)完善其他相关条款二、调整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针对公务员群体,我们也进行了一系列的医疗补助政策调整,详细情况如下:(一)优化退休人员医疗补助标准(二)调整厅级公务员医疗补助标准(三)调整在职处级及以下公务员医疗补助标准(四)提高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比例此次政策调整旨在更好地满足广大职工和公务员的医疗需求,提高医疗保障水平,自2023年5月1日起,以上调整政策将正式执行,特此通知!附件:博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增门诊慢性病病种支付比例及最高支付限额表(详见上文)此次政策调整可能会带来一些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的地方,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了解更多信息,请随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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