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和规范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湖南医惠保)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发布通知,湖南医疗保障局与金融监管局联手推进实施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与湖南金融监管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支持和规范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湖南医惠保)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该通知旨在支持并规范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发展,以提高民众医疗保障水平,减轻医疗费用负担。通知中提出了若干政策措施,以推动湖南医惠保的健康发展。

湘医保发〔XXXX〕XX号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各金融监管分局:

为深入贯彻国家有关文件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和规范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发展的指导意见》(湘政办发〔XXXX〕X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政策措施以支持和规范“湖南医惠保”的发展,后续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优化。

全省统一设立名为“湖南医惠保”的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省医保局和湖南金融监管局将加强对“湖南医惠保”的产品定价、保障责任范围、给付比例等方面的政策指导,确保其紧密衔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实现功能互补,确保惠民利民,实现可持续发展,筹集保费总额的85%将用于医疗费用的给付,若给付率低于85%,结余部分将用于提高困难人员的当期待遇,具体的补偿范围和标准将根据资金结余情况、投保人员身份类别和医疗费用负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在严格遵守信息安全原则的前提下,我们将为“湖南医惠保”提供必要的数据支持,包括方案设计、产品优化和快速给付服务等,我们将建立规范的个人医保信息授权查询和使用机制,为参保身份校验、个人账户缴费划拨、“一站式”结算、线上快速给付等提供便利。

为方便我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我们允许使用医保个人账户为本人及在我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父母、子女代扣代缴“湖南医惠保”保费,投保确认流程将通过统一平台进行,确保便捷性和准确性。

我们将积极推进医保信息系统与商业保险公司信息系统的对接,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与“湖南医惠保”的“一站式结算”,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被保险人应支付的“湖南医惠保”部分,将通过省医保信息系统平台与商业保险机构直接联网结算,暂时无法直接联网结算的,被保险人先行垫付后,可至参保地商业保险机构按规定申请给付,商业保险机构将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审核及给付工作。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湖南金融监管局

XXXX年XX月XX日

注:本文为原创内容,具体政策措施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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