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人寿附加健康源(悦享)两全保险详解与条款分析

摘要:天安人寿推出附加健康源(悦享)两全保险,旨在为客户提供全面的健康保障和财富增值。该保险包含生存保险和死亡保障,同时提供健康保障金,包括医疗费用补偿、重疾保障等。客户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附加不同的保障项目,实现个性化定制。该保险还具有满期给付、保费豁免等特色条款,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保障。

险种产品概述

本保险方案主要包括天安人寿健康源(悦享)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及其附加险,主险为终身重疾险,附加险为两全保险,旨在为客户提供全面的健康保障。

保险期限与缴费期限

1、主险保险期限为终身,缴费期限为20年。

2、附加险的保险期限至65/70/75周岁,缴费期限也为20年。

保费

1、主险保费为7551元。

2、附加险保费为1818元。

保障项目与保额说明

1、轻症疾病保险金:保额30万,涵盖35种轻症,最高可赔付4次,累计赔付限额45万,若同时符合重疾定义,则只承担重疾保险金责任。

2、中症疾病保险金:保额30万,涵盖20种中症,最高可赔付2次,累计赔付限额30万。

3、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90日内身故,退还实际交纳的保险费;90日后身故,则按照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的160%或主险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与附加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之和给付,若身故是由合同保险期间内的意外伤害直接导致,则不受90日限制。

4、满期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按实际交纳的保费金额给付。

5、住院关爱津贴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年满60岁后住院,每天给付一定金额,每年度最高给付90天,累计以保额30万为限。

6、重大疾病保险金:保额30万,涵盖106种重疾,最高可赔付6次,累计赔付限额225万,分6组进行赔付,每组仅赔付一次,若因同一疾病原因或同次医疗行为导致多种重疾,仅按一种重疾赔付。

7、疾病终末期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90日后确诊初次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按照约定给付保险金,具体金额根据被保险人的年龄和合同现金价值等因素确定,若由意外伤害直接导致,则不受90日限制。

8、豁免保险费: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90日后确诊初次发生合同所指的轻症或中症疾病,或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将豁免后续的保险费,但合同继续有效,若由意外伤害直接导致,同样不受90日限制。

此保险方案为客户提供了全面的健康保障,旨在确保客户在面对不可预知的风险时能够得到足够的经济支持,建议客户根据自身需求和经济状况选择合适的保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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