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扩大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保障范围,基本保额翻番。此举旨在提高城乡居民在面临自然灾害时的安全保障水平,减轻灾害对居民住宅造成的损失。通过扩大保险保障范围,更多居民将受益,有效保障其财产安全。
此次调整中,地震、台风、洪水、强降雨、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均被纳入政策保障范围,几乎实现了对中国全域常见自然灾害的全面覆盖,与以往相比,我国的巨灾保险原先主要只保障破坏性地震的风险。
除此之外,我国巨灾保险的基本保险金额也将得到显著提升,城镇住宅的巨灾保险最低保障金额将由每户5万元提升至10万元,农村住宅的最低保障金额则由每户2万元提升至4万元,实现了最低保障金额翻番,在基础保障之上,还将提供最高达100万元的政策性巨灾保险保障,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将由商业保险作为补充,以满足不同层次的住宅保障需求。
两部门还决定将我国巨灾险的承保机构“中国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共同体”更名为“中国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共同体”,在政策性巨灾保险的基础上,鼓励该共同体创新产品和服务,为人身伤亡、救助责任等提供商业保险补充,以满足各地巨灾风险管理的不同需求,共同构建政策性巨灾保险和商业性巨灾保险相互补充的保障体系。
金融监管总局表示,未来将继续总结巨灾保险的发展经验,稳步推进综合性巨灾保险的试点范围扩大,充分发挥其在经济中的“减震器”和社会中的“稳定器”功能,致力于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保基础、保民生、高普惠、广覆盖”的巨灾保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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