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发布新规定,强调学校不得向学生另行收取实习责任保险费。这一决策旨在保护学生权益,减轻家庭经济负担,确保学生实习过程中的安全保障。今后,学校需自行承担实习期间的保险费用,不得转嫁给学生。此举有助于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和中国保监会的联合文件规定,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的经费可以从职业院校学费中列支,对于免除学费的学生,该费用可以从免学费补助资金中支出,如果职业院校与企业达成协议,企业也可以支付该保险费,支付的保险费可据实从企业成本(费用)中列支,值得注意的是,学校不得另行向学生收取实习责任保险的保费。
针对有网友提出疑问:为何实习单位投保工伤保险还不够,还需要购买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刘建同解释道,虽然企业可以为实习生投保工伤保险,但根据2011年实施的新《工伤保险条例》,实习学生在身份上仍属于在校学生,与实习单位并非正式的劳动关系,因此企业并无义务必须投保,而学生实习责任保险正是为了弥补学生实习安全保险的空白,其保障范围比工伤保险更为广泛,因此为实习学生购买学生实习责任保险是十分必要的。
对于学生们关心的实习单位选择问题,刘建同介绍,统保示范项目面向全国,跨区域实施,学生实习单位的选择完全根据教学和就业需求,没有区域限制。
对于部分文科学生认为自己基本在室内实习、风险较低的想法,刘建同指出,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的保障范围非常广泛,不仅涵盖实习中的“工伤”事故,还包括学生在往返院校和实习单位途中的交通风险,该项目也保障学生在实习期间非实习工作时间发生的事故。
根据《报告》对60万例样本的分析,交通事故、机械伤害、物体坠落、煤气中毒、锐器割伤、跌倒摔伤、电击伤害、高处坠落、暴力伤害、突发疾病和溺水等,都是学生在实习过程中面临的主要安全隐患,购买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对于保障学生的实习安全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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